公司2016增资流程

2016-12-23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就是公司增资,小编把整理的公司2016增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如何办理企业增资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企业增资时是否可分期缴付

2006年北京市工商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公司法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第3条关于注册资本问题第2款规定: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部分可以办理分期缴付,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增加注册资本时,原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的,该次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加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以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内缴足。

3)增加注册资本时,原注册资本未全部缴足但按期缴付的,该次变更登记时,应缴内不低于增加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但新增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投资类企业为设立之日起5年)。

外商投资企业未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可变更实收资本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虚报注册资本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没有资本而谎称具有或者虽有资本,但实有资本却少于所申报的资本。虚报注册资本罪则是行为人不具有登记公司时所应要求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却说其有,如实交纳股本或出资额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却说已达到最低额;或者虽然达到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由于将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高于其实际价格而产生实际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

1、行为主体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

2、行为欺诈的对象

本行为欺诈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行为人通过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

3、行为方式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这里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或认购法定股份后,由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法定验资机构依法对申请公司登记的人的出资验资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账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所谓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不真实的、伪造的或隐瞒了重要事实的证明文件。既可以是公司登记申请人伪造或篡改的,亦可以是与验资机构中的验资人员恶意串通,从而取得虚假的证明文件等。

至于其他欺诈手段,则是指除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外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手段,如使用虚假的股东姓名、虚构生产经营场所等。但不论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还是其他欺诈手段,都是为了虚报注册资本,并为虚报注册资本服务。

4、行为发生的时间

虚报注册资本一般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之中、成立之前。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外资企业增资流程:

拟订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 -> 厦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准补充增资章程 ->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变更登记 -> 投入增资资金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a.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b.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c.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填写帐号

d.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或“资本金”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a.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b.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c.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d.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f.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g.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h.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2016增资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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