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

2017-05-26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指导;那么你知道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篇1

为了保证我校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确保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特别是确保学生途中上、放学的安全,特签定本协议:

一、学校明确表示,在学生上学、放学时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车辆,禁止学生乘坐私人超员车辆和农用拖拉机。

二、确因各种原因需乘车进校、放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验证考察所乘车辆的一切运营合法手续,禁止乘坐手续不完备、车况较差的车辆或受利益驱动超员拉学生的车辆。

三、要经常教育孩子自学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学校落实有关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生进校、放学期间因乘车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车主承担与学校无关。

为明确学校的告知义务,家长的监护义务责任,决定以上双方签定乘车协议,各执一份。

XXXX小学(签章)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篇2

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家校联动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班主任责任

1.学校没有设校车接送学生。

2.学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请交警部门来校进行安全讲座、宣传。

3.学校、班主任加强学生离校时的监管,疏导学生安全离校,劝告学生严禁乘坐超员车和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4.学校开校门时间: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长不要把学生提前送到学校。

二、学生家长责任

1.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学生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由家长监管好孩子安全。家长租用其它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坚决不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客运营运手续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得乘坐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超员、超载车辆。近日学校调查了解到小饭桌租用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严重,威胁着学生安全,请家长督促检查,对超员车现象予以批评、制止。

4.家长要与租用车辆驾驶员或车主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或协议》,并保存好交费单据,既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更能在意外发生后有效维权。

三、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所乘坐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学生所乘车辆有超员现象应立即拒绝乘坐并告知家长、交警和学校。

2.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3.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

4.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5.学生所乘车辆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

五、家长要与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责任分明,双方要严格认真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级____班

学生:

家长:

20XX年12月5日

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篇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

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

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

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二、学生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

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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