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买房 如何运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2017-03-30
随着二胎时代的来临,原有的小房子不够住,一些有条件的家庭,筹划着再买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家庭的居住条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能省下不少利息。那么,在余杭,如何运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呢?
1、何谓二套房?
前提一般是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无关户型、无关面积)。但是实际认定标准还要根据家庭名下的住房按揭贷款是否结清进行再判断。
2、二套房与一套房的区别?
公积金贷款认定的二套房和一套房的区别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差异。目前需要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其实只有一种情况,即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情况。
3、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须达到60%以上(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11月10日后)。
4、二套房的利率?
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目前而言,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的为3.575%。
5、二套房的不同具体情况
①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无按揭。再次购房视同首套,执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标准。
②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有商业按揭未结清。再次购房即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标准。
③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有公积金按揭未结清。再次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须将首套公积金贷款一次性结清。
6、以下衍生情况,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曾经买过房,也使用过商业住房贷款(不限次数)或公积金贷款(最多一次),但是均已结清并过户,目前家庭名下无房,再次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类情况等同购置首套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各项标准。
②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均无贷款,再次购买普通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类情况再购房属第三套房,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③家庭名下无房,但是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家庭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对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