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2017-06-12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一

你单位建设的 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书面告知。

欢迎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监督人员: ,联系电话: 。监督人员: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签收人: (安监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二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8]17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跨年度工程复工和新开工工程安全管理,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跨年度工程复工前检查工作

全市在建的跨年度工程在今春恢复施工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共同组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程深基坑支护的稳定情况;

(二)脚手架基础、架体拉接点及悬挑梁固定情况;

(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扶墙装置设置情况及塔身结构及动力系统安全情况;

(四)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安全状况;

(五)四口、临边防护及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六)职工宿舍、食堂、娱乐室、及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及防火管理情况;

(七)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八)作业岗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及安全网清洗、安全标语悬挂情况等。

经检查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跨年度工程复工申报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复工,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未申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二、强化新开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新开工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备案和竣工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7]35号)和《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安发[2006]238号)精神,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把改善建筑施工形象、提高建筑安全作业环境、解决建筑生产安全危害、确保建筑生产无安全事故,做为企业安全发展的基础和目标,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不断提高建筑生产抵御各类事故灾害的综合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跨年度工程复工申报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做到检查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确保跨年度工程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凡不办理复工报请而擅自复工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对未按审查条件加强管理和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将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协作,开展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要通过开展工程安全自查自纠,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工程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认真落实专人监管制度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作业生产安全。

(三)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3月12日前和3月30日分别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总结情况和新开工项目名单上报市安全监站。

二月二十五日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三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规范和强化我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号),省建设厅决定于今年7月中旬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督导各市理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关系,执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二)督导市政施工企业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督导企业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资料,落实施工现场围档及二次扬尘治理等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二、督导方法

(一)听取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了解在加强市政工程监督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和现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看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项检查验收结果等安全管理资料。

(三)问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在石家庄市组织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具体时间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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