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为避救援车闯红灯的处理办法

2016-12-06

紧急避险,指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避让救援车而闯红灯属于紧急避险的一种,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驾驶员为避救援车闯红灯的处理办法

如果为了给救护车、消防车让路,自己闯红灯导致违章吃罚单、扣分,怎么办?

驾驶员开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交通违法,情节明显的,警方会在后台主动处理掉;情节不明显的,经提出申请核实的,交通违法将予以消除。

驾驶员为避救援车闯红灯的处理办法

如果遇救援车鸣笛仍不让路

我国《消防法》明文规定,有“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这一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2013版)规定,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这一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遇见特殊车辆如何让道?

往右避让减速行,留出行车空隙。

1.在十字路口,如果救护车闯红灯,对向绿灯通行的车辆可停下让救护车先通行。

2.救护车逆行时,正常行驶的车辆应减速靠边让行。

3.当可供直行和转弯的车道有救护车在行驶,其他车辆最好不要占用车道。

4.如在路口遇交通堵塞,最好能联系路口交警进行交通疏导。

5.听到救护车警报响起,行人应减速慢行,社会车辆注意避让,不抢道,避免刮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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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基本介绍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企业应当根据行业规定定期开展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紧急避险的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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