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今后乡村教师将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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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乡村教师生活,提高我省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是近几年来一直热议不断的一个话题。河南省教育系统计划未来五年内,将致力于提高河南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在职称、编制、荣誉等评审方面也给予政策倾斜。同时,还确保享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优惠待遇。
目前,《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已获省政府同意并进入印发实施阶段,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将有利于河南省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
缴纳住房公积金 提高生活待遇
近几年来,乡村教师弱化问题严峻。主要表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资源短缺,年龄结构老化;薪资待遇偏低,成长渠道受阻;对青年教师的吸引力较小,面临着骨干教师严重流失,优秀教师招不进来的局面。如何增强吸引力,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让乡村教师下得去,教得好,留得住。
办法中提到,从2016年起,河南省将启动开展省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试点工作,省内高等师范院校为依托,进行全科式综合培养,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除学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助,为乡村学校培养大批骨干教师。
除了培养留住人才,乡村教师的这些待遇也将得到大大提高,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编制、职称、荣誉评审等政策倾斜
办法中明确,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同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另外,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同时,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也将确立起来。我省将对在乡村教师岗位上工作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由县级政府给予鼓励。在物质奖励方面,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奖励教师。
办法公布后,河南省教育系统的目标也愈加清晰:要在2017年,力争多渠道扩充乡村学校教师来源,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教师教学水平,并且从根本上保障乡村教师各方面的合法合理待遇。五年之内,打造一支扎根乡村、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