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黑板报素材

2016-12-01

法制教育,人生的预防针。我认识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好奇心、求知欲强,在很多没有开化的领域还不懂真善美,还不懂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法制黑板报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法律黑板报: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青少年阶段的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他们社会阅历不多,盲目自信、思维简单,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误入歧途,走向犯罪。这个时期的主要特征有:

法律黑板报1、是非不分、易受不良诱惑。青少年时期正处于稚嫩向成熟发展的过渡阶段,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他们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增强,但是由于其知识少,社会经验不足,对某些道理理解肤浅,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和审美观,易受到不良人的腐蚀、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如庆云县庆云镇一青年解某,18岁时就在当地一大型集团打工,由于聪明、勤快、能干,很快成为技术能手,深得经理的赏识,公司有意将其培养成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公司对其考察期间,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原来,近几年他结识了几个朋友,朋友们刺背纹身,经常出入酒楼歌厅,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很是羡慕。这些朋友出于某种目的,有意识的经常带解某去歌厅、酒楼消费,他感到非常“充实”、刺激。一天晚上,朋友们约他出去转转,实际上去盗窃,解某跟着去了,朋友们得手后,由解某开车将他们拉回。从此以后陷入犯罪的泥潭,他伙同朋友开始了大肆疯狂地盗窃活动,直至案发。后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有为青年的美好的前程就这样被毁掉了。

法律黑板报2、犯罪动机简单、行为呈现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为一件小事动辄大打出手,甚至施以残忍、野蛮的手段,犯下大案。如庆云县尚堂镇肖家村肖某,今年刚18岁,父母外出打工,因为刚从初中辍学,没有劳动能力,便自己在家照管家庭。因为家里盖房子时,父亲从邻居刘婶那里借了两千元钱。一天刘婶来他家要债,肖某说:过两天父母回来后就还你。等了几日刘婶又来了,因肖某父母还没有回来,刘婶就数落他言而无信。肖某认为她说的不好听,羞辱了自己,便恼羞成怒,对她怀恨在心,待刘婶回家后,他持刀窜至刘婶家,将其残忍地杀害。

关于法制的黑板报图片

法律黑板报3、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他们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越来越大,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如庆云县庆云镇前关村刘某,今年刚20岁,曾因盗窃罪被两次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在监狱内学到不少“技巧”,增长了“胆识”,被释放后不仅“重操旧业”,还更加变本加厉,又作下盗窃、强奸大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黑板报4、好奇心特别强烈,不惜以身试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性发育早,性早熟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性知识的缺乏,对性的好奇心理特别强烈,对性行为正确与否的认识基本上处于无知状态。生理变化带来一系列心理变化,由于当前我国对青少年早期性教育工作落后,同时由于对社会上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出版单位管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地下非法出版物品泛滥成灾,使青少年受到淫秽、色情、暴力等影响,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往往不计后果,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严务乡严务村于某,今年刚15岁,在小学六年级读书。他经常到网吧玩暴力、杀人游戏,浏览黄色网站,由于受到这些不良内容的影响,产生了邪念。今年3月份一天,他窜至邻居家,用菜刀、酒瓶、方凳等将邻居女儿打昏后,进行奸淫,后担心案发,又用被子盖在其身上,将被子点燃,残忍的焚尸灭迹。一连串恶行,很难想象是一个刚满15岁的孩子而为。

法律黑板报5、心里失衡,行为向侵财方面转化。由于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普遍,贫富悬殊加剧,这些现象的出现,使青少年的心理严重不平衡,当他们的生活、学习或社会交往中受到某种刺激时,其心理状态与周围的社会环境发生激烈冲突,心理矛盾恶性膨胀,因而其犯罪意念也逐渐产生。不少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变换手法,向侵财方面转化。如常家镇于店村崔某,他初中辍学后对父母谎称外出做生意,实际上到县城网吧疯玩网络游戏。当他看到有些人驾驶豪华轿车,穿着时尚服装,出入高档酒楼、商店消费,花钱如流水后,又联想到自己常常因为区区几十元上网费而为难发愁时,感到社会非常不公平,于是产生了抢劫钱财,改变窘境的歹念。一天晚上,他谎称去无棣县某村,租了一辆轿车,行至一偏僻地段时,用自制桃木刀具,猛刺司机的头部,司机弃车逃离,他驾车回家,对家人却说是作生意赚来的钱买的轿车。后崔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文化素质低,荣辱观错位。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大部分农村青少年,由于经济贫困等方面的原因,过早的辍学而走向社会。因为缺乏完整的教育,又脱离社会监管,这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淡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扭曲,荣辱观错位。违法犯罪在这部分青少年群体中不仅不会受到谴责,反而会当成“能人”来羡慕和崇拜。如发生在庆云县境内的“七批狼”抢劫案,该团伙成员中有五人只有小学文化,其他人员初中辍学。由于他们文化低,素质差,找工作困难,经济状况不好。他们中的孙某平常游手好闲、吃喝玩乐、打砸抢夺,无恶不作,为此被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他以此为资本,更加变本加厉,横行霸道。杨某、陶某等人认为孙某有“英雄气慨”,能干大事,非常了不起,对其崇拜的五体投地,便自愿的集聚到他手下“干事”,最终他们犯下系列抢劫大案,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