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南昌购房契税新政策

2017-03-28

购房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年南昌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年南昌购房契税新政策如下

南昌购房契税优惠范围扩大了为使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到契税优惠,南昌适时调整了城区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从2012年起,一类地段价格认定标准从2010年的低于5500元/平方米,扩大到低于8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一类地段住房低于这个价格,就有机会享受契税优惠,不需要按照4%的税率缴纳契税,只要缴纳总房款2%或者1%的契税,购房负担大大减轻。

房价上涨面临“被高档”征税尴尬

老百姓购房关心的,除了房价外,就是房价外还需要缴纳的税费,如契税、个税、营业税等。随着房价的上涨,不少购房人都遇到过这样的尴尬,明明买的就是普通住房,怎么还得按高档住房的标准来缴税。

近日,南昌市民王先生在红谷滩中心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单价8000元/平方米的新房。王先生称,去缴纳契税时,被要求按照4%的税率来缴纳契税,也就是说总价80万的这套房子,要缴纳契税就达到了3.2万元。他查阅了相关契税文件发现,一般而言普通住宅按照2%征收契税,非普通住宅才须缴纳4%的契税。而他的房子合同上注明的就是成套普通住宅,契税却要按高档住宅算缴纳4%,确实有点不合情理。

记者也注意到,南昌市现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仍是2010年3月份公布的认定标准,其中一类地段普通住房价格的认定标准为低于5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在一类地段购房价格高于5500元/平方米,都难以享受到2%或1%的契税优惠政策,必须缴纳4%的契税。而放眼一类地段当前的房价,不难发现契税优惠政策已成为一纸空文。购房者普遍认为2010年确定的普通住房标准已严重脱离市场实际,有失公允,要求政府调整2010年以来沿用的普通住房价格认定标准的呼声也非常迫切。

南昌市已明确调高享受优惠契税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自2012年2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均在此之后),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的住房,明确为普通商品住房。

按照目前的税费政策,如果购房者首套购买的是符合这些条件的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仅需缴纳总房款1%的契税;如果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可以享受仅缴纳总房款2%的契税;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则需缴纳4%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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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几年来倍增

一名房产业内人士认为,每次政府调高普通住房价格认定标准,都是顺应市场房价上涨的背景下而为之。一类地段从2005年的3600元/平方米到2012年的8500元/平方米,也足矣看出这7年来,南昌房价上涨的幅度也超过了1倍以上。特别是一、二类地段的上涨幅度较大,其中又以2010年至2012年尤甚。一类地段由5500元/平方米上调至8500元/平方米,上调幅度达到了54%,二类地段上调幅度也达到了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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