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
自动稳定器,是指经济系统本身存在的一种减少各种干扰对国民收入冲击的机制,能够在经济繁荣时期自动抑制膨胀,在经济衰退时期自动减轻萧条,无须政府采取任何行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
内在稳定器又称为“自动稳定器”,指在国民经济中无需经常变动政府政策而有助于经济自动趋向稳定的因素。财政政策中的内在稳定器是指一些财政支出和税收制度就具有某种自动调整经济的灵活性,可以自动配合需求管理,减缓总需求的摇摆性,从而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通常具有内在稳定器作用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和公司所得税、失业补助和其他福利转移支付、农产品维持价格以及公司储蓄和家庭储蓄,等等。财政的这种内在稳定经济的功能主要通过下述三项制度得到发挥:
(1)政府税收的自动变化。当经济衰退时,国民产出水平下降,个人收入减少;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政府税收自动减少,留给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也会自动地少减少一些,从而使消费和需求也自动地少下降一些。
(2)政府支出的自动变化。当经济出现衰退与萧条时,失业增加,符合救济条件的人数增多,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开支就会相应增加,这样就可以抑制人们收入特别是可支配收入的下降,进而抑制消费需求的下降。当经济繁荣时,失业人数减少,失业救济和其他福利费支出也会自然减少,从而抑制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的增长。
(3)农产品价格维持制度。经济萧条时,国民收入下降,农产品价格下降,政府依照农产品价格维持制度,按支持价格收购农产品,可使农民收入和消费维持在一定水平上。经济繁荣时,国民收入水平上升,农产品价格上升,这时政府减少对农产品的收购并抛售农产品,限制农产品价格上升,也就抑制农民收入的增长,从而也就减少了总需求的增加量。
分析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财政制度本身存在一种内在的、不需要的政府采取其他干预行为就可以随这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动调节经济运行机制。这种机制被称为财政自动稳定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所得税自动稳定作用。在经济萧条时,个人和企业利润降低,符合纳税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数量减少,因而税基相对缩小,使用的累进税率将对下降,税收自动减少。因税收的减少幅度大于个人收入和企业利润的下降幅度,税收便会产生一种推力,防止个人消费和企业投资的过度下降,从而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在经济过热时期,其作用机理正好相反。另一方面,是政府福利支出的自动稳定作用。如果经济出现衰退,符合领取失业救济和各种福利标准的人数增加,失业救济和各种福利的发放趋于自动增加,从而有利于抑制消费支出的持续下降,防止经济的进一步衰退。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机理正好相反。
财政政策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我国财政收入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保持年均 20%~30%以上的超高速增长,两倍于GDP 和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今年前 10 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增长 28.1%。全年财政收入增长呈前高后低走势。全年财政收入破 10 万亿的大局已定。明年财政收入增幅比今年继续有所回落,主要是受经济增速趋缓、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交易量增幅下降相关税收减少以及非税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
1-10 月累计,全国财政支出 77559.6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6566.34 亿元,增长27.2%,完成预算的 77.4%,比去年同期进度加快 5.2 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211.31 亿元,同比增长 4.8%(剔除车购税支出转列地方因素后中央本级支出增长约14%),完成预算的 77.5%;地方财政支出 64348.29 亿元,同比增长 33%,完成预算的77.4%。
明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将会更大,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赤字预计在1万亿元左右,中央的财政赤字可能保持在 7000 亿元左右的规模,而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将高于今年的2000亿元。财政自动稳定器发挥稳定经济增长的作用。财政政策的功能就是强调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过程中,财政政策理当发挥主力作用。重新确定财政支出的重点,以便为关键的基础设施投资和社会重点支出创造财政空间。财政支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逐渐增加国内需求,增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并使经济增长更具“包容性”。
供给学派认为供给决定需求,这与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论存在根本分歧。供给学派的结构性减税主张非常值得中国借鉴。结构性减税是指为了提高经济活力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济主体因此而变得活跃、数量增多,增加了课税基数,从而不会导致政府税收总额的减少。而高税率不一定使税收额增加,却常因压抑了经济主体的活动而缩减了课税基数,反而使税收额减少。实施结构性减税可以把更多收入留在企业和老百姓手中,增加民间消费。最近几年来中国政府财政收入一直呈大幅上升趋势,具备实施减税的客观条件。明年起实施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可以减少或基本消除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原来存在的营业税重复征收问题,促使第三产业加快升级换代。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望继续获得政策支持。在税收优惠方面,要更多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税收环境。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已上调,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对小型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也需要在管理上进一步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