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流程

2017-05-03

随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大热,公积金的还贷方式也在与时俱进的更新,那么,什么是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个人要想申请公积金委托还贷该如何办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探讨下公积金的委托还贷协议的内容。

1.什么是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

其实就是对公积金还款流程的简化,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委托银行作为代理人,每月自动扣划公积金账户金额到还款账户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受委托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代扣还款。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从还款的第二月开始,在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还公积金贷款。银行这边扣划成功之后,公积金管理就会及时记录还款情况。如果该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月入账金额小于应还金额,那么,贷款人需要向委托银行的个人银行还贷账户里存入差额来补齐。如果贷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那么管理将会记录当期为逾期还款,借款人在归还时就要多缴纳一部分罚息。

2.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逾期余额;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近一年内逾期记录少于3期(含3期);申请人为夫妇双方的,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委托,不准借款人配偶单方申请;申请人根据每月还贷额及还贷账户存款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不足需及时向还贷账户存入补充资金,保证每月足额还款;委托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不得再办理按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3.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申请表》;管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管理领取或从管理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申请表》,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地管理机构提出“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进行即时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与申请人即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管理按协议约定实施“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

5.申请时间

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的贷款还款日,不受理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申请,其他工作日均可申请办理。

为确保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的稳步有序开展,我市各分、管理部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批次安排具体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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