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孟子“仁义”伦理思想略论
论文关健词:孟子;性善论;仁政
论文摘要:从孟子伦理思想的内在逻样看,性善论、仁政思想、义利观和道德修养论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这几个方面以“性善论”为理论基础,以“内圣外王”为主线,以道德修养论为实现“内圣”的基本路径,以仁政为实现“外王”的方略,突显“仁义”伦理的思想特质,构建了一个系统性很强的思想理论体系。
孟子在儒家思想的演进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孟子的文章对儒学的振兴与发展,以及儒家“显学”地位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任何一个思想家的思想,都会以一个思想内核贯通下来,在其思想内部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和一致性。孔子所谓“吾道一以贯之”,孟子之道也就是他所理解的孔子之道之要义。他继承和发挥了孔子的“仁义”思想,传承儒家思想的道德精神,发明性善之义,言养气之论,明义利之辩,在实践活动中、在与杨、墨学派之学术论争中建立起自满自足的伦理思想体系。
一、性善论
(孟子·滕文公上》云:“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一语道出孟学宗旨为“性善”,性善论是孟子伦理思想体系的基石。
首先,孟子人性论挣脱“生之谓性”的传统及其附带的经验主义的理解模式,建立了“即心言性”的一种具有先验性的理解形态。孟子人性论中的“心”既有普遍必然性,又有自主性,能“自我立法”。他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他认为,人皆有“仁义之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此四端就是仁、义、礼、智四种道德价值意识;反过来说,人的道德价值意识不外于“心”,而是内在于“心”。(孟子·告子上)云:“仁义礼智,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明辨的就是“心”之作为道德价值意识根源的普遍必然性。从,’,以’的活动来看,孟子的“心”又是自主的,它不受外物支配,具有“自我立法”的能力,所以,它不会为“心”以外的存在所劫夺。
其次,人之善性即仁义之性,是人之本性、本心,心善所以性善,心、性是孟学的核心概念。牟宗三在论著中一再指出,孟子学就是“心性之学”,此“心”即为“道德主体性”。牟宗三说:“中国儒家正宗为孔孟,故此中国思想大传统的中心落在主体性的重视,亦因此中国学术思想可大约地称为‘心性之学’。此‘心’代表‘道德主体性’,它堂堂正正地站起来,人才可以堂堂正正地站起来。”
再次,性善的信念在于兴起心志以立人,在于为人的道德理想的实现提供动力和源泉,在于为仁政供给人性论支持。“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委下》)人性之善,是人与禽兽区别之本,是人挺立起来的根基;从人性本善的立场出发,则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力行而已矣;从性善论出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由此,为“君子”道德人格理想,为仁政理想提供了人性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