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_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感

2017-03-28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1

刚拿到这本书,看到这样的书名,心想:这里到底承载了作者怎样的思想。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 good 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也许养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确的选择,至少在无数黑夜身边还有伴侣。为什么有这么的人喜欢小狗,因为他们最为忠实,不会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为止。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2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3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偷情,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可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责任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爱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可是,当国家动乱,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游行,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游行、示威、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反认他乡是故乡”,

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意义”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特别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悲剧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择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应该考虑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意义。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

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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