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2017-05-06

新年伊始,新春佳节将至,市民们应该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新年。文明过节,平安过节。下面小编整理了新春佳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新春佳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篇一

市民朋友:

新春快乐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我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做文明市民,过祥和春节。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您自觉做到:

文明过节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不随地大小便,随时清理垃圾,并将垃圾投送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维护街面环境卫生。

健康过节

不在街头售卖或购买流动摊贩上的各种伪劣小食品或小商品,如有需求,请在正规商店购买,以防给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带来危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平安过节

不在街头售卖或购买劣质烟花爆竹;不露天焚烧枯草、沥青、塑料、垃圾等物质;存放煤炭、煤渣、灰土等物料要采取防燃、防尘措施。要及时清理堆物堆料、积存垃圾等可燃物、易燃物。

有序过节

各临街商户及单位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不店外经营、店外堆物,不乱设广告牌匾,不在门前摆放灯箱等物品,保持市容观瞻良好。

市民朋友,让文明走进我们的节日,融入我们的生活,扮靓我们的城市。

祝广大市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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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充分体现我们沧州市民的良好素质,我们提醒您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是具有历史渊源、民族特色、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对烘托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据统计,近年来每逢春节,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甚至死亡事故,教训惨痛、深刻。这些事故大多是因为燃放礼花弹、二踢脚等非法、伪劣、违禁、超标的烟花爆竹、燃放方法不当、在禁放地点燃放等原因造成的,法制观念淡薄和侥幸心理是导致烟花爆竹事故的根本原因。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如下:

一、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三)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七)公园、绿化带、蔬菜大棚等重点防火区;

(八)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九)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周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

(十一)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二、禁限放区域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我市市区和油矿区,含市区各办事处、矿区各服务处、开发区所辖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区域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2016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月8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五)、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早7时至晚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大,操作不当将直接威胁你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除严格遵守以上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区域、时间规定外,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从持有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二)燃放前应熟悉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

(三)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四)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在建筑物内、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

(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举办烟火晚会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行奖励。举报电话:110、2170811。

希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营造和谐、喜庆的节日氛围,共建和谐美丽新沧州!

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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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篇三

开化县市民朋友们:

首先在此开化县映山红旅行社给全县市民朋友们拜个年!祝朋友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春节前后,烤火取暖多,烧香祭祖多,历来是火灾多发时节。近期我县已连续发生几起森林火灾,火灾形势极其严峻。为珍爱生命,远离火灾,我们倡议全体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以下几点,过一个绿色环保年:

1、要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技能。

2、做好日常的防火工作。要培养“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主动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违法行为,人人争当消防志愿者。

3、抓好家庭少年儿童的消防教育。要培养孩子掌握消防知识,树立正确消防意识,家长或监护人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注意吸烟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不要在加油站、森林等禁火场所吸烟,改掉卧床吸烟陋习。

5、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禁止时段燃放,不要在居民小区、学校宿舍、工厂、仓库、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建筑工地及其他重要设施附近燃放。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文明上坟、鲜花祭祖。要摒弃传统祭祀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减少因点香火、烧纸钱、放鞭炮引发山林火灾。

建设国家公园、创建美丽家园,我们离不开森林!

消防安全事关我们开化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身边消防事,绷紧消防安全弦。

开化县映山红旅行社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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