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广州资料
想在广州注册外资公司,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啊?看完小编整理的注册外资公司广州资料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外资公司广州资料
外资企业注册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 附:
1、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 由投资者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公司的账户开立后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3、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地点、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公司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4、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5、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总公司背景介绍、市场分析、经济测算;
6、 由投资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提供原件);由投资者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7、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8、 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租期至少一年(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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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东莞公司注册登记
一、外资东莞公司注册商务局审批所需准备资料:
1、投资方为外方公司提供登记证书(中外文对照)及法定代表人护照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居住详细地址);
2、新公司法人护照复印件、照片1寸两张、及个人简历
3、申请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业章程{2份}
6、董事会成员委派函(2份)
7、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9、投资者信证明(复印件)(一般为银行出具,复印件)
10、新设立公司房产使用证明(含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11.工商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外商独资企业可行性报告提纲:
(一)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注册地址、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拟设立外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注册外资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清单、出资期限;
(五)拟注册外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拟注册外资公司的期限。
(八)申请人联系姓名、电话和地址。
三、外资东莞公司注册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资公司注册的成立日期。
外资东莞公司注册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九)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外资东莞公司注册办事依据
《东莞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条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