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规定
2017-04-14
湛江市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湛江市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