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年创业政策

2017-06-19

在大众创业大众创新的背景下,台湾有什么创业政策支持青年创业?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台湾青年创业政策。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市级政策】对台湾青年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视情给予5~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集美政策】对入驻我区经认定的创业基地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根据不同情况给予5-30万元的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火炬政策】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经营满6个月且正常运营,其创业投入支出超过10万元的,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给予租金补贴

【市级政策】各基地根据自身条件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场地、厂房、门面等必要场所支持,在前三年给予租金补贴。原则上第一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第二、三年分别给予适当补贴。

【集美政策】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在集美区正式落地转化,另行在集美区租赁场所创办企业,其创业投入支出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基地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区众创办组织评审,对其办公场所(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租金按不超过按软件园三期租金标准的9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在集美区正式落地转化,自主在集美区购买厂房或办公用房创办企业,其创业投入支出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基地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区众创办组织评审,对其购买厂房或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费用按不超过软件园三期租金标准的90%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火炬政策】给予在基地运营的台湾青年创办企业连续三年租金补贴。第一年每家企业凭租赁发票据实补贴,最高可享受每月5000元;第二年按发票金额补贴70%,最高可享受每月3500元;第三年按发票金额补贴50%,最高可享受每月2500元。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提供生活保障

【市级政策】对入驻创业基地自行租房的台湾创业青年,可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月。

【集美政策】入驻集美区内创业基地创业的台湾青年,可免费入住集美区政府安排的公寓楼,入住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由创业基地运营机构推荐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入驻创业基地创业但未安排入住免费公寓、自行租房的台湾创业青年,可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凭租赁合同和票据按实给予补贴,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火炬政策】对入驻创业基地自行租赁居住用房的台湾创业青年,可享受两年的租房补贴,凭发票据实补贴,最高每月2000元。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评优评先奖励

【市级政策】被认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可给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累计不超过3年)。

【集美政策】经市台办确认,被认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给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累计不超过3年)

【火炬政策】对被评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台湾创业青年,在厦购置自用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对被认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可给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累计不超过3年)。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资助培训经费

【市级政策】支持台湾创业青年参与厦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评定,获评的台湾青年3年内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的,给予培训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5万元)。

【集美政策】被评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台湾青年3年内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的,给予培训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火炬政策】获评的台湾青年3年内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凭发票据实补贴,总额最高不超5万元。

台湾青年创业政策:创新创业大赛的优胜项目奖励

【市级政策】参加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可申请为期3年的100~300平方米的免租金创业场所支持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补贴。

【集美政策】对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创新创业大赛的优胜项目并落地我区创办企业的,给予拨付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项目所创办的企业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优胜项目应由创业基地运营机构推荐,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火炬政策】参加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可申请为期3年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凭发票据实补贴,最高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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