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政策│认贷不认房统一执行基准利率

2017-04-14

商贷二套房首付利率下调至40%,各地各家银行已经陆续执行了新政,但是终的结果还需要和自己的按揭银行确认,那么公积金贷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和利率

不分套数,统一执行基准利率

2015年9月20日新政策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家庭住房套数限制的政策,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高比例为购(建、修)房款的80%。

具体来说,政策调整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的是首套房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套及以上不办理贷款的差别化贷款政策。政策调整后取消了这项限制,统一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在贷款高比例上,调整前,仅针对家庭购首套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实施高80%的贷款比例,调整后,不再区分几套房和购房面积,统一实施高80%的贷款比例。

40万贷13年,可省利息九千元

为更加直观地理解政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颜军举例:一位52岁的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房,总房价为50万元,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职工在调整前可申请贷款的额度为购房款的60%,即30万元,需要首付20万元的购房款。调整后,可申请贷款的额度提高到购房款的80%,即40万元,仅需首付10万元的购房款。”

在贷款利率上,因为购买的是家庭第二套房,调整前的贷款利率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调整后,贷款利率不上浮。贷款40万元,按13年计算,较调整前总计可节省利息支出9100元。

贷款受理期限延长

新政策还延长了贷款受理期限,受理期限从购买(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建造、大修自住房之日起,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3年内。而调整之前,受理期限只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1年内。同时,在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新政策由调整前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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