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协定
国际商标有什么协定?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编把整理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协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什么是“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标,这种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越来越显其重要。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竞争的武器,是巨大的无形资产。许多企业不仅向国内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争取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商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参加竞争,争创国际品牌。要想得到国际市场的法律保护,就必须在国际上的其他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商标的保护原则是属地原则,即在哪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受哪个国家保护。
马德里国际联盟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3月20日制订)的原则,一些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建立一个国际联盟成员组织。通过这个组织,建立一个商标国际局,使国内的商标所有人,通过向一个中央主管机关,使用一种语言,提出一次商标注册申请,在多个国家得到注册和法律保护,以减少分别到各国注册的麻烦。
1891年4月14日,世界一些国家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7月13日协议生效并实施。总部设在瑞士国家的日内瓦。
这个协定制订了一些章程,联盟成员国共同遵守。国际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必须已在本国注册的商标才能向国际局申请国际商标注册。
此后,又有一些国家要求加入国际联盟,如英国、丹麦等国。但他们不愿意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必须是在本国注册后才能国际注册,所以提出在本国申请即可通过国际局到其他联盟国注册。费用在缴纳协定书规定的费用外加收单独指定规费。这些国家1957年6在斯德哥尔摩达成了《协定书》,这部分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为议定书成员国。但都属于国际联盟国。
马德里协定国和议定国有哪些呢?(截止2003年12月25日)
(一)、马德里协定缔约国有: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保加利亚、瑞士、德国、西班牙、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列支敦士登、摩洛哥、前南斯拉夫马基顿共和国、波兰、俄罗斯联邦、斯洛伐克、乌克兰、南斯拉夫、斯危士兰、不丹、亚美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比荷卢、古巴、阿尔及利亚、法国、意大利、利比里亚、摩纳哥、葡萄牙、圣马力诺、乌兹别克斯坦、塞拉利昂、莫桑比克、奥地利、白俄罗斯、捷克共和国、埃及、克罗地亚、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拉脱维亚、摩尔多瓦共和国、蒙古、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塔吉克斯坦、越南、肯尼亚、莱索托、塞浦路斯、中国、共51个,但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合一,所以总共为53个国家。
(二)、纯议定书缔约国有: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立陶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赞比亚、爱尔兰、韩国、美国共20个国家。
截止到2003年12月25日,“马德里”国际联盟成员国共计有74个,并且还在不断的扩大。
马德里联盟国际注册的规则和基本程序
中国国家工商局2003年6月1日实行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就马德里国际注册制订了21条规则和办法。
(一)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主体:(1)申请人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2)或者申请人在中国有住所(或总部);(3)或者申请人拥有中国国籍。
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也可以在中国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如果有大陆的商标基础注册,台湾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二)申请的基本程序: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将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申请的文件,包括:
(1)填好的中文《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自然人申请的要申请人签字。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
(2)到协定国申请注册的,提交国内已注册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到议定书成员国注册的要提交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通过代理组织递交申请的,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4)提交商标图样二张,若是彩色的商标需交彩色图样,商标图样要求不大于80*80mm,不小于20*20mm,要清晰,要保护颜色的,做文字说明。
(5)采用的收文语言,标注用法语还是英语,若指定国家仅包括协定国的,收文语言仅为法语,不能选择。
(6)商品或服务类别及项目。申请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可以一表一类,也可一表多类。类别必须按顺序填写,例如,第一类、第三类、第五类,应按一、三、五顺序填写,不得把第五类排在第三类前面。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和注册的范围。
(7)指明申请注册的缔约国,可以一国也可以多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马德里国际商标协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