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问题研究的毛概论文

2017-06-17

农村改革中存在着如下问题:农民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保障,农民没有享受到公民应该拥有的平等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农民没有自由的迁徙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改革问题研究的毛概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改革问题研究的毛概论文篇一

《农村金融改革对策研究》

摘要:文章分析了广西省田东县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探讨了田东邮政实现三个全国第一,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金融改革;抵押贷款;保险赔偿;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61 文献标识码:B

农村金融普遍被认为有“三难”:贷款难、支付结算难、金融知识普及难。如今这三难正被田东农村金融综合改革逐步破解,现在田东县实现了三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农村信用信息系统覆盖全部农户的县;第一个实现转账支付电话“村村通”的县;第一个通过人民银行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和农村支付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县。

为破解农村金融“三难”,田东农合金融机构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创新思路,破解难题

1.1 出台配套政策,林权抵押贷款有法可依

面对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田东县探索出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库存产品质押贷款、“公司+基地+农户”、农户联保等多种方式扩大小额贷款投放,尤其是林农的资金难题解决得非常好。以《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区农合行研究制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林业产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创新担保方式,大力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经济发展。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结合实际完善《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农户林权小额抵押贷款操作办法》等实施细则,做到林权抵押贷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2 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将有林权证、山林权属明晰、无权属纠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列为贷款抵押物,通过信贷员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及评估登记,由农合机构向借款人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近年来,全县农合行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90多户,先后解决了30多户私营业主因建厂和扩大生产规模缺乏资金的困难,惠及农户达6500人。

2、精益求精,打造品牌

为打造林权抵押贷款品牌,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田东县农合行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精心打造信贷品牌,在林权抵押贷款的整个操作流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2.1 深入调查核实,把握操作要点

客户向农合行提出林权抵押贷款申请后,信贷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核实,首先要看山林,信贷员到实地查看抵押山林的树龄、树种、林相、经济价值、林地边界等具体情况,并与乡镇林业管理站留存的林地档案记载情况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同时通过开展实地调查,进一步核实林地价值评估的准确性,防止出现评估值偏高的现象。其次是审林权,信贷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确保客户取得林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在集体山林出售过程中,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必须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70%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出售后,现场在《民主议定书》上签字,然后联系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进行评估,确定出售价格,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最后确定购买人,签订买卖协议。为了了解客户取得的林权是否经过上述程序,信贷人员将《民主议定书》进行复印,并随机抽取若干村民进行调查,以确认《民主议定书》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再次是选客户。在确定客户范围上,银行做到点面结合,既支持林业大户,利用其集约经营优势,为当地林业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也支持一般农户林业生产经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的覆盖面,从而使更多的林农从中受益。

2.2 确定贷款基本要素,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管理机制

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银行根据不同的林种、林龄确定不同的抵押率,此外,田东县林业部门评估值是按出材率的70%来确定,这样,贷款的抵押率实际上是两重抵押率的叠加,从而扩大了贷款额度与林木资源实际价值的差额,提高了贷款的安全系数。二是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综合考虑林业生产周期、借款用途、林权证规定的林地使用年限等情况,确定中、近熟林以上年限可发放2~3年期中期贷款,并要求制订分年还款计划;幼龄林为2年以内,利率执行银行现行同期限、同档次抵押贷款利率。

2.3 加强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该行还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台账,由信贷员按季到实地检查监督已抵押森林资源资产以及客户生产经营等情况,并聘请林业工作管理站有关人员作为联络员,协助农合行进行管理,确保抵押物的安全性。

3、建立补偿机制,争取政府支持

3.1 建立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

该行会同林业、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与林权抵押贷款相配套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管护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金融风险和融资成本。同时,创造条件成立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降低林业信贷风险,发挥林权抵押贷款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中的作用。

3.2 争取地方支持,形成共管合力

该行主动向当地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得到了地方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当地林业部门已把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林改政策宣传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召开会议、发布电视公告、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林权抵押贷款的有关知识,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该县成立的林权交易中心,为农合行和林权人搭建了第三方服务平台。此外,银行与县林业部门还建立了银林合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针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林业部门一道分析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对策,从而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

当然,前期农合行做了大量工作,除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认识外,还培训了一批熟悉林业专业知识的信贷管理人员,修改了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过高的林权抵押贷款条件作了合理调整,评估收费高和保险补偿机制等问题也在政府的支持下得以解决。

4、农村金融改革启示

从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举措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4.1 引入农业保险赔偿机制

为了让银行安心放贷,田东县启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创了香蕉、甘蔗、水稻、芒果的特色农险品种,人寿保险联合县农合办采取的“新农合30元+小保险10元”捆绑销售模式,让农民负担得起,真正打开了农村小额保险市场。

4.2 将金融服务室引入到村屯

打造最后一公里服务,只有将农村金融服务的“桥头堡”建立到行政村一级,才能真正让农民得实惠。于是,田东县首批31个行政村三农金融服务室破茧而出,服务室工作人员由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或本村经济能人担任,除负责向村民宣传银行、保险知识外,还承担着贷前调查、采集和更新村民信用信息、对村民进行现代金融工具培训等工作,成为银行与农户、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有效服务平台。截至2010年末,以服务室渠道发出的贷款共计20736万元,为7474户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

4.3 银林合作,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农合行加强与各地林改办、林业局、林业产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合作,掌握当地林业资源的布局以及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并积极开展客户资源调查工作,摸清辖内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客户资源情况。为进一步支持林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自治区农合机构与林业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5年内向区林业局及其辖属机构在林业种植、加工、综合开发及配套的林农小额信贷项目融资上给予信贷支持260亿元。

4.4 加大宣传,创新服务产品

田东农合行利用点多面广、贴近农户的优势,制作宣传折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信用社贷款政策和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新产品,使广大农户知道林权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抵押物,并结合实际和林农需要,设计出多款符合不同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如“公司+林农”、“林农+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极大地满足了林农和林业发展的需要。

4.5 简化放贷程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各级农合行通过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林业贷款投放比例。二是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和用途。所有符合《贷款通则》、《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客户都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对象。林权抵押贷款资金可用于生产、生活或消费等各种合法用途。三是合理确定贷款抵押率。在林权抵押率的设定上,灵活多样,因地因林而异,最高可达60%,四是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的1.3倍。

4.6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林权抵押相对其他抵押物而言,森林资源处置变现能力较弱,农合行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做好贷后检查和林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工作,把相关产业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把风险保证和补偿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把抵押物处置作为补充还款来源,用三道防线防范因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而导致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

田东县作为广西金融改革的试点,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在信贷方面要善于借鉴其他银行的高明之处,在政府支持、品种创新、项目流程、业务营销、人员培训、风险管控和补偿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共同做好支持三农建设的推动者。

作者简介:黄惟均(1969~),女,广西横县人,经济师,主要从事金融理财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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