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简报 国家宪法日活动简报
今年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是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简报,供大家参考!
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1
12月2日上午,在第三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泾阳法院法官干警来到泾阳县文庙广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017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泾阳法院法官干警们早早来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司法公开告知书、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一位老大爷听闻泾阳法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咨询征地补偿款纠纷的问题;几位大妈在听完法官的讲解后仔细阅读诉讼服务指南手册;路过的小伙也在展台前驻足,认真浏览起泾阳法院执行工作剪影展板……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法律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2
时值“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我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在城区皋城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领导高斌、刘连生、孙学龙等到现场慰问工作人员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活动现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53家市直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文艺演出中,歌伴舞《共同的家园》、相声《我要学好》、庐剧小戏《锅台县令》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广场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是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据了解,在将近半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3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简报篇4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我省教育系统师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开展了宪法教育系列活动。
上午10时,西北师大附中师生通过视频系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进行了宪法晨读,他们还聆听了主会场宪法日主题歌曲演唱以及全国宪法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
西北师大附中高二学生任清廉表示,作为一名高中生,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并将其内化于心,自觉守法、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