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的典故
典故有一类是事典,事典的概念比较清晰,指由古代故事所构制的词语,如“刻舟求剑”、“完璧归赵”等等。小编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约法三章的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典故介绍
约法三章,拼音yuè fǎ sān zhāng,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历史故事来源
刘邦进入咸阳后,部下诸将见到秦宫室中的珍奇玩好、金银财宝,不禁眼花缭乱,馋涎欲滴。惊奇之余便肆无忌惮地你争我夺,闹得不可开交。一时间,咸阳城中混乱不堪。一贯 好酒及色 的沛公以征服者的姿态大摇大摆地走进秦宫室,面对不可胜数的帷帐珠玉重宝和数以千计的后宫美女,也不禁贪婪地想 止宫休舍 ,体验一下做关中王的滋味。好在刘邦手下诸将中还有头脑清醒的人,不断地提醒着他。
比如,樊哙对他说:沛公,你是打算将来统一天下,还是打算占有这些财富,只做一个富翁而已?珠宝玉器和美人妇女都是 秦所以亡天下 的原因,你怎么能留在宫中呢?应该赶快还军灞上。但刘邦此时正沉迷于胜利之中,根本听不进樊哙的话。张良听说此事后,也对他说:秦为无道,沛公你才得以至此。这和暴秦有什么两样呢?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希望你能听从樊哙的劝告。在樊哙和张良的苦苦劝说之下,刘邦这才醒悟过来, 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灞上。
刘邦还军灞上后,便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向他们发布安民告示: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
关于刘邦的 约法三章 ,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它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在秦末农民起义过程中, 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 的现象屡见不鲜,是合理的。在根据 约法三章 ,如果谁敢于再像陈胜、吴广那样杀死将尉,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话,那就要被处死。因此,这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财产的法令。
其次,命 诸吏人皆案堵如故 ,实际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并使之为自己服务,他们 行县乡邑 ,将刘邦的 约法三章 传达给乡绅百姓,这一作法从本质上讲保护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利益。第三,更为直接的是,刘邦当众宣布怀王与诸侯的约定,并刻意笼络人心,一再表示他率军入关是 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 ,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好感。于是, 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 ,而刘邦则辞让不受,说: 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 这样一来, 人又益喜 ,他们终于消除了对刘邦的怀疑和戒备, 唯恐沛公不为秦王.这样,刘邦在未来与项羽对关中的争夺中,已经棋先一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