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支持创业有什么政策法规_大连支持创业最新政策

2017-05-23

做创业需要政府的支持,大连对于创业现在有什么支持的创业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大连支持创业最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连市出台新一轮人才政策支持创业

● 《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

——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每年支持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强创新能力、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顶尖及领军人才20名左右,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其科研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市场在连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每年遴选培养杰出青年科技人才10名左右,给予连续2年、每年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青年科技之星100名左右,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每年支持创业项目20项,支持周期3—5年。入选项目给予总额100—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及风险跟投、贷款贴息等支持。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每年遴选支持创新团队20个,支持周期3—5年。入选团队可获得总额100—300万元项目资金,最高500万元研发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及风险跟投、贷款贴息等支持。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面向石化、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金融、期货交易、软件和信息服务、旅游、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行业和领域,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建立《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全职引进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紧缺型人才,根据紧缺程度不同,享受10—30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

——海外优秀专家集聚计划。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最低1:1资金配套支持。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资金支持。对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解决企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的中小企业项目,每项给予10—20万元资助;对引进专家层次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我市优势产业健康发展的专项项目,每项给予30—50万元资助;对引进专家层次高,掌握世界前沿技术,引领和带动作用显著,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重大作用的重点项目,每项给予 80—100万元资助。同时,对于引智成果突出,创造效益明显的项目,将在项目研发周期内给予持续支持。对引进专家层次较高、成果示范推广价值较大、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的项目,每项给予10—20万元资助;对引进专家层次高、成果带动作用突出、示范推广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每项给予30—50万元资助。

——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一是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补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建站资助。二是资源共享平台。“科技指南针”服务平台注册会员可免费使用万方数据资源;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可享受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贴;三是科技金融平台。政府首批出资2亿元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担保、科技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和支持科技金融专属产品开发和应用。四是创业服务平台。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孵化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的,可获得20—50万元孵化补贴;创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平台可获得最高200万元补贴。

●《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

——每年遴选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名。全职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的薪酬补贴;自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可一次性发放1—3万元的薪酬补贴。

——我市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有特殊需求的,可组织用人单位赴发达国家和地区引进对应专业满足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每年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全职引进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对应水平的,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薪酬补贴。

——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整合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每年遴选高端高技能人才20名,根据培养层次,5年期内,每人每年补贴2.4—6万元。

● 《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

——市政府新建一个50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创业孵化平台;金普新区、高新园区和生态科技创新城围绕区域产业优势和紧缺人才,建设一个5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其他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根据功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建设一个10000平方米以上,承载力强、功能健全、服务规范的区域性创业孵化平台。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特色服务相结合,从创意性设想到产业协调发展的全链条、一体化、多层次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创业型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邀请企业家、行业领军者、职业经理人、创投专家等人员组建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全市创业导师库,对创业型人才分类、分阶段提供指导。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指导服务实绩等情况给予相应交通伙食费补贴。

——每年从创业孵化平台中遴选一批优秀在孵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5—10万元资助。每年从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优秀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对选拔出的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入驻创业孵化平台的创业型人才中止创业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给予个性化就业服务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 《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办法》

——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采取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租住人才公寓或在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政府给予租金补贴。

——国内外顶尖人才安家费为3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安家费为15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安家费为80万元。

——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依据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全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非常紧缺人才、比较紧缺人才和一般紧缺人才三个层次,且每个层次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学历等方面分高、中、低三个级别,确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和市场租金补贴比例。非常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比较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一般紧缺人才补贴住房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每个层次中,高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70%给予补贴;中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60%给予补贴;低级别的,按市场租金的50%给予补贴。人才住房租赁期为5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适当比例进行住房保障,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按市场租金的30%补贴。人才住房租赁期为5年。

大连大学生最新创业扶持政策

办工商执照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

创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吸纳人员就业享受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有何优惠

政策?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和从事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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