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降薪离职潮事件相关消息
我国人口多,劳动力总量大、增长快,远远超过社会生产的需求,就业岗位相对不足,结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业富余人员暂时找不到就业机会而成为下岗职工。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消息是:国企降薪离职潮事件最新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国企降薪离职潮事件: 职工福利该不该减?
郁闷半年了。从2015年初开始,林红(化名)每个月只能拿到2000多元的基本工资,以前每月都有的960元的月奖已不见踪影。林红是石油系统的一名员工。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月奖和绩效奖组成。受石油系统全员降薪影响,她们单位今年可能在月奖和绩效奖中,选发一项。
在一家石油钻井公司工作的职工陈辉(化名)对于经济环境感受得更为直观。由于项目工作量不足,这位经常“漂”在国外的小伙子今年干脆待在了国内。
陈辉说,他所在的公司属于工程公司,主要根据工作量决定奖金和绩效的发放。现在他的基本工资是3000元左右,公司一位副处级领导的基本工资也只有4000多元。绩效减少的确对他们产生了很大影响。
受经济形势影响采取降薪措施的国企不只是石油系统。
从5月开始,此前四次加薪的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了薪酬回调。据某地方铁路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他所在的工务段人均降薪300~400元,内部流传的降薪理由是公司亏损。
5月22日,神华集团的官方微信发布公告,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下降及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神华集团2015年会按全员工资总额的10%下调员工的薪酬总额。
国资委首席专家李锦分析,当前部分国企薪酬发生的变化,与企业生产形势有直接关系,因为企业预拨的工资总额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相一致。2008年金融危机时,有些国企只有一般的降薪要求。现在有了可操作的制度,效益与薪酬挂钩也就能贯彻落实了。
李锦同时强调,一些国企全员降薪可能会给基层员工带来消极情绪,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过去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现在把效益与个人薪酬进行挂钩,可以让员工关心切身利益的同时,也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更有利于调动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重拳反腐:职工福利该不该减?
相比于一些能源类、运输类国企因为效益下降而调整薪酬,还有一些国企调薪的理由与反腐相关。
广东一家电信运营企业员工张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然她们4600元的月基本工资没有变化,但是能拿到的福利补贴却比往年低很多,年终奖也从以前的两万元左右缩减到最近的5000元。
张华说,福利补贴的削减与中央对电信运营企业的监管有关。受此影响,她所在公司的福利待遇开始参照公务员标准,一些为基层员工开展工作设置的补贴也被取消了。
张华提供的一份她所在公司的“近期员工思想动态情况报告”显示,该公司工会发现,公司员工在网络平台上对交通费、通信费和差旅住宿费等问题的意见尤为强烈。例如,取消交通费直接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10%以上,最高达到36.21%,有的郊县员工需要自己支付看管50个社会渠道的3500元交通费用。
由于待遇下降明显,张华所在公司最近有一些人离职。一位该公司的员工透露,公司还为此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部门经理和主管约束员工,申请离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戚聿东表示,无论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都是支持八项规定和限制三公消费的。但是,反腐针对的是违规部分,对正常的企业生产经营开支、职务消费并没有限制。有些企业理解不当,确实是谨慎过度了。
不过,戚聿东认为,对于非法的利益输送和公款消费,再怎么严格监管都是正确的。有的人用公费买明信片给个人寄,这个事看起来小,牵涉的金钱也不多,但性质是违规的。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里,有着特殊身份的国企,应在社会风气的净化上作表率。
高管限薪,内部人士怎么看
相比于某些国企的全员降薪,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涉及的人群要小得多,但是舆论却更为关注。
2015年两会期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均自曝月基本工资不超过8000元。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实际上,高管限薪是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产物。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对此改革方案进行过详细解释。方案实施后,国企负责人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收入要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任期激励是指3年一个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础上,按照不同系数确定发放标准,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的30%。
某建筑类央企的内部人士方明(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所在公司高管的月薪也是8000元左右。据方明分析,高管们拿到这个薪酬,应该会有心理上的落差。但是凭借以往的积蓄,他们的生活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不过,方明很难理解对市场竞争激烈的国企实行限薪。他所在国企的薪酬待遇在行业内不算高,但是由于中国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快速发展,该企业的工程师可以在短短几年积累到远高于国外同行的工作经验。考虑到高管薪酬的严重缩水,这些工程师更容易被外国企业以高薪挖走。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表示,目前中央对国企高管薪酬基本上是实行“一刀切”的政策。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所以应该首先把国有企业的类型搞清楚,之后才能确定哪一类国有企业实行什么样的薪酬政策。
据高明华介绍,按照企业的不同性质,国有企业一般会分为公益性、垄断性和竞争性这三种类型。其中,公益性国企包括公交、地铁、环卫等,这类国企的薪酬应该参考公务员的薪酬。因为这类国企不能靠盈利发展,只能依靠政府的补贴。
竞争性国企与一般企业无异,考核这类国企主要看经济指标。对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应该参照公务员标准。对于市场聘用的高管,则应该采用市场化的待遇。
至于垄断性国企,可以再细分为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企业包括输电、天然气、自来水行业等,它们提供微利的公共产品,员工待遇应该与公益性企业类似。
不过,行政垄断国企则属于政府赋予特殊资源的企业,这些企业理应降薪。比如,中国电信[0.69%]业的竞争还不充分,对其高管限薪是应当的,因为他们不是靠自身的能力,而是靠政府赋予的一些特殊政策获取效益的。
除了分类标准存在争议外,外界同样关注此轮国企高管限薪是否会“牵连”到普通职工。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4月24日曾表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仅针对企业负责人,并不针对企业员工,国企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