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在哪申请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一般都需要由当地房管部门审核,在审核之前需要向社会公示,具体的申报名单需一级级往上申报,宝鸡市的经济适用房有申请条件是什么?宝鸡的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宝鸡市的经济适用房有申请条件是什么?
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直接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
宝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2011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
1、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2、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
3、新就业职工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就业地城市户籍5年以上;申请时在当地工作未满5年;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
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收入标准;符合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宝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年满18周岁。
宝鸡的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以单独申请的,你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咨询,或者关注街道、居委的公示。申请开始后,还是要到社区事务受理办理申请的。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一般都需要由当地房管部门审核,在审核之前需要向社会公示,具体的申报名单需一级级往上申报。
宝鸡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资料:
1.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簿(复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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