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交给房东,物业还找我要怎么办
我去年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房租不包括物业费,物业费交给房东,我把一年费用给了房东。可是近物业的人说物业费并没有交。现在房屋到期,我跟房东说不想再交物业费,除非她给我看物业收据。结果房东说交不交是她的事,与我无关,不交就让我搬走。合同是在中介签的,约定事项里面写:物业费半年422元,由乙方交给甲方。我觉得自己花了钱,要看个收据很合理,而且她没有提前30天让我搬家,属于违约,应该赔偿我一个月房租。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合理?
很遗憾,你的想法不尽合理哦:
一、现在房屋到期,我跟房东说不想再交物业费,除非她给我看物业收据。
因为你们事先有约定,你的说法成立,没有任何问题。请注意这里的物业费是指这个年度的,不是下个年度的,因为物业费一年中不能交二次。
二、结果房东说交不交是她的事,与我无关。
房东的说法没有问题,因为这本身就是你们的约定。
三、约定事项里面写:物业费半年422元,由乙方交给甲方。我觉得自己花了钱,要看个收据很合理。
这个说法不是很理直气壮,交不交物业费是房东的事,只要不影响你租住房屋即可,房东也没有必要非要给你看收据的。
四、而且她没有提前30天让我搬家,属于违约,应该赔偿我一个月房租。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合理?
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你们合同到期了,本身就是履约完毕了,房东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呢?恰恰相反,应该是你,如果要续约,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五、房东完全有权不与你续约,但房东的理由,不正确。
房东说,不交就让我搬走。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已经约定,物业费由房东转交,而你已经提前交纳了物业费。
据你所述,本人理解,房东的意思是:如果你想继续居住,那下一年度的物业费,你也应当提前交。如果是这样,你真应该交,房东如果收了物业费,表明你们双方已经初步达成继续租房的协议,你不交,说明你不想续租了。而你却认为,上一年度的物业费房东都没交呢,下一年度的,我为什么要提前交啊?其实,你完全理解错了,房东交不交物业费,跟你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但你必须按合同的约定交物业费给房东。
其实,物业的人跟你说,物业费没有交时,你只需要解释一下,请物业找房东即可。本人也租过房子,遇到过这种情况,解释一下就可以了。至于房东与物业之间怎么处理这个事,与你是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