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 宁波买房必须知道
新手购房时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何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宁波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房屋维修基金将用在什么地方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解一下房屋维修基金。
宁波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住房维修基金的全称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屋顶、电梯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中修以上的维修和更新。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障来讲,维修基金可以说是房屋的“养老金”。
按照宁波市2011年发布的文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82号,以下简称《办法》)、《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制定操作细则。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按操作细则执行,其他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一)交存范围
自2011年4月1日起,下列房屋应交存维修资金:
1、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的新建商品房屋(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单位为代交人。
2、办理产权分割转让的单一业主房屋或房屋权属登记时以套(间)为单位登记的单一业主房屋;业主为交存人。
3、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拆迁安置住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代建)单位为代交人。
4、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小以幢为单位,由业主自主选择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主代表为办理人。
5、公有住房出售时按现行的房改政策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纳入拆迁范围的公有住房出售时可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交存标准
根据甬建函(2011)32号文件,经核算后的交存标准为:
1、总层数在 6层(含)以下的房屋,无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50元,有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80元;
2、总层数在7~11层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04元,若总层数为7~9层的房屋且无电梯的,每平方米交存65元;
3、总层数在 12~21层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20元;
4、总层数在 22层(含)以上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44元。
房屋的面积及总层数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内登记为准。
(三)交存程序
1、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在受理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存人核发《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附件一);
2、交存人凭《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到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存维修资金,领取银行回执;
3、交存人将银行回执和《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上报至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向交存人核发《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书》(附件二),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发票以每套房屋为单位进行打印。
(四)交存所需提供资料
1、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报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3、经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4、地名编号图。
当业主代表为办理人时,只需提供上述第1项资料。
(五)已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经本人或其配偶申请,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核准,可以将业主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交存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标准直接划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具体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转存物业维修资金申报表》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一些小知识。我们从中可以知道,房屋维修基金是我们为房产购买的”养老金”,因此缴纳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