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书画摄影大赛

2017-05-27

书画、摄影艺术不仅能够感发人心,陶冶情操,而且有助于净化社会风气,提高人的素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供大家参阅。

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书画摄影大赛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巩固和拓展“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文化品牌,根据我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及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活动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举办“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及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9月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活动内容

以“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别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组织市级获奖作品展览,开设网上展览并出作品集。在专业组获奖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评选,在非专业组获奖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评选。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4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发动,动员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创作。

2.县市区初赛。5月至7月上旬,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初赛和展览。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市直单位参加所属行政区域的初赛。韶山市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20件(专业组10件,非专业组10件),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岳塘区分别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30件(专业组15件,非专业组15件)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审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现场评审,确定入围市展览作品。各县市区入围市展览的作品按美术、书法、摄影三个门类,分别装裱,并填写《湖南省第五届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作品报送表》、《2015年湘潭市“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非专业组)》,于7月20日前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凌俐,电话:58570382,13786273293。

3.市级复赛。7月下旬,市级对各县市区入围市展的作品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专业组各评出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美术、书法、摄影非专业组各评出一等奖8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20件。7月底到8月初,在湘潭市区举办获奖作品专题展览,并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展览。

4. 省级决赛。8月-9月,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

五、参赛对象

专业组:面向全市征稿,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上达到一定艺术水平的,都可投稿参赛。

非专业组:除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化系统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以外的人员。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报送要求

1.参加评奖和展览的作品非专业类要求是2015年1月1日后创作的新作品,专业类要求是2012年以来具有明确著作权的新创作品。

2.参赛作品应保证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3.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二)作品类别及具体要求

1.非专业组: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漆画)

①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

②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

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2)书法(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

①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

②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③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30—60平方厘米以内。

(3)摄影

①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投稿(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

②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③摄影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④参赛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予参赛。

⑤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相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在800万以上,手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500以上)发给主办方。

(4)作品装裱要求

①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200厘米以内。

②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需嵌其他颜色线条。

③决赛摄影作品由市组委会统一装裱。

2.专业组:

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作者自行装裱装框,内框边长最大不超过180厘米;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不超过八尺整,统一按省里要求装裱(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摄影作品参评时报送纸质作品,长边10寸,方形作品边长8寸,组照每组4至12幅,每位作者最多报送2件作品,入选后按要求报送大格式电子文件,由组委会统一制作装裱。

七、组织机构

成立“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

顾 问:蒋 锋 中共湘潭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徐亚健 市人大副主任

苏健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光泉 市政协副主席、市文联主席

主 任:杨铁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冬平 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志光 市文联党组书记

副主任:唐 博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运启 市文联副主席

成 员:李 波 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杨 红 市齐白石纪念馆党组书记

陈冠军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林 利 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

戴 萍 市文广新局产业科科长

刘义彬 湘潭在线新闻网总监

王 敏 市文联副秘书长、组联部主任

王志坚 齐白石纪念馆馆长、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何水林 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熊汉泉 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市文广新局。唐博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波、杨红、林利、戴萍、王敏兼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群众艺术馆、市齐白石纪念馆、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八、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要把此次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纳入2015年宣传文化工作总体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宣传部负责总协调,文体广新局和文联负责作品组织、选拔推荐;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每个县市区举办至少1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2. 突出主题。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的活动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湘潭美丽的自然风光、迷人的民情风俗、深厚的文化传统,讴歌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谱写“中国梦”湘潭篇章的壮丽图景。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湘潭特点和时代特色。

3. 注重指导。各级文化部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要结合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家对基层创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以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4. 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各地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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