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父母房产过户给孩子要注意些啥?
2017-04-06
一般房产过户的方式有三种方式:赠与、买卖和继承。其中继承需要发生在父母去世之后,那么在宁波父母通过赠与和买卖方式将房产留给孩子需要哪些流程?缴纳多少费用?
一、办理过户方式:
在不动产未设立抵押的情况下,无论进行房产赠与或买卖,申请双方都需到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网签的赠与或买卖合同、物业结清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办理相关手续。
说明:“赠与或买卖合同”需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面签;“物业结清证明”可以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栏下载。
二、缴纳费用:
(1)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和工本费10元/件。
(2)税费:
说明:父母赠送给子女房产,可以免征增值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房屋赠送行为都如此。只有房屋赠与以下特定亲属的,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如果赠与其他人:赠与人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转让购买超过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不足2年的住房,缴纳约5.6%的增值及附加税);受赠人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三、父母赠与已婚子女房产是否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为两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该房屋的赠与或继承发生在婚前,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的赠与或继承发生在婚后,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当初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