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治备考知识:竞争与合作

2016-12-01

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来说,竞争与合作同样重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考政治《竞争与合作》的备考知识点以供大家学习。

中考备考知识:竞争与合作

1、竞争与合作是社会生活中必然存在的现象,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

2、个人与个人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都存在竞争与合作。

3、怎样正确认识竞争?竞争既有优点又有,优点是竞争可以开发人的潜能和智力,提高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竞争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缺点是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客观看待竞争。应对竞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对自己有个实事求是的评价,在竞争中要能审时度势,扬长避短。

4、合作的重要性是什么?合作不仅是应对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实现自我发展的必经之路。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合作。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合作。合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5、怎样提高竞争意识?①增强竞争意识。②提高竞争能力。③既要勇于竞争又要善于竞争,但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④在竞争中要培养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品质。

6、在竞争中应注意:①诚实守信②遵纪守法③公平公正④遵守竞争规则。

7、怎样培养合作意识?①从身边小事做起。②参加集体性竞争活动。

8、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竞争与合作构成了人生和社会生存。发展的两股力量,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任何竞争都离不开合作,竞争的基础在于合作 ,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这种竞争是没有力量的;另一方面,合作能更好的竞争,合作越好,力量越强,竞争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来说,竞争与合作同样重要。

中考备考知识:维护权利

1、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教育能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能提高创新能力,提供知识、技术创新成果;能增强民族凝聚力。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2)、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容侵犯,一旦受到侵犯,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3、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尽的义务。

4、我们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和义务教育;遵守法律和学校规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5、经济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等,其中,财产所有权是经济权利的重要内容。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经济权利。

6、财产所有权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7、继承权是经济权利的一部分。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来实现的。

(1)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8、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只有进行发明、创作的特定人才能享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未成年人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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