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入学政策公布 买房上学一定要知道

2017-05-03

近日,南京市2016年入学政策公布,官方解答了很多问题,看得大家脑子都晕了。购房指南特地提炼了一些跟房子相关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4月14日,《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发布。4月底,各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也将公布。

南京2016招生政策正式发布 官方解答热点问题

今年政策整体变化不大,南外招生强调考试录取人数增加,树人公办招生确定,具体方案仍待进一步明确。

根据《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2016年电脑排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

另对家长们关心的多校划片的问题,《意见》也给出答复,要求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继续完善入学方向,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中学。三年过渡期结束,按照公办学校办法执行。

南外今年招生计划扩大到全市,招生计划增至340人录取方式仍以笔试为主。自从2017年起,招生计划数扩至380人,能力测试由笔试改为面测。

虽然官方解答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的内容,但是相信对于购房人来说,当然是有关学区,买房的内容为有用了。

问题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其中,同一户籍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该生父母的(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

有人问,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自己住房,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处,能否到对应的小学报名?答案是不可以,适龄儿童的户口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其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学校报名:①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问题二,家庭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且与三人户口一致。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问题三,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将户口迁到孩子监护人产权房所在的施教区报名入学。

问题四,房屋拆迁,孩子如何报名上学?

拆迁家庭未安置或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所安置或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问题五,购买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新生报名的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提前一年的原因是孩子就读牵涉到教师、教室及教材的配备,而孩子所需的教材学校一般提前半年就预订。

如果是在孩子非起始年级购买房屋,必须全家户籍、产权、实际居住地一致并跨施教区迁移才可以办理转学。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若住户中途将施教区内二手房转卖或户口迁移,也应将其小孩的学籍从原施教区学校转出。

问题六,原房主的孩子上二年级,我可以买该房子让我的孩子上小学吗?

不可以。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户籍、产权所在的施教区小学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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