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

2017-01-05

经济学术语是经济学理论和概念的载体,是其学科知识的结晶,是其学科展开深入研究的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一:微观经济学论文范文

一、新型的拍卖

前几天,在广播里听到一种新型的拍卖方式:一件商品要求你在1~9999元内出价(最小位数为角),并将价格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电台,电台将从诸多竞拍价格中选择没有重复的最低价格出售,且没有保留价格。

众所周知,电台并不指望靠卖掉这件商品以赚取其中的利润,而是以商品为诱饵,利用人们希望低价拍到商品的侥幸心理,赚取短信费用。这种拍卖方式与现存的并广泛应用的英式、荷式、第一、第二密封拍卖方式激励人们说真话不同,它有点类似让听到广播的人不偷懒地“发短信”。现在将这种新型拍卖的实质抽象出来分析一下。

一件商品允许你在较大的价格浮动范围内任意出价,但要求竞拍者必须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串通地将价格发送给拍卖方。事实上,即便是串通也没有任何优势,因为拍卖者是选择没有重复的价格,而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价格,因此不必担心竞拍者之间的共谋、勾结的情况,除非竞拍者“能量”很大,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已报价格的分布,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出未被报出的最低价,或者是能够限制其他所有竞拍者,不许他们的报价与他的重复并出现低于他的报价且不重复价格。显然,这两种情况对于普通的广播听众来说是无法做到的,更何况对于一个理性人来说,他也会衡量一下为了一件商品这么做值不值得,还不如自己直接上街买回来省事(如果真的需要的话)。因此,分析模型中,竞拍者均是独立的行为个体,并且这种激励机制下不用考虑竞拍者之间的勾结,但拍卖者与竞拍者之间的勾结无法排除,可能存在,尤其是在商品价值不菲的情况下(这里难免要差一句了,说到价值不菲时很容易出现拍卖者与竞拍者之间的勾结,比较典型的例子要数西安摸彩的宝马事件,理性人过于理性了,就难免走极端,不顾一切代价地维护并聚敛自身利益,违规操作、铤而走险更不在话下了)。

下面从价格角度上来看,首先较大的浮动范围就给人以很大的诱惑,理性人总是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设想,较大的浮动范围意味着下限很低,也就暗示了他们有可能以低于商品实际标价很低的价格得到该商品,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或许我们应该说标价不同结果会有差异,但这种差异绝不会产生质的区别。如果该商品标价100元,那么从一圆零角到一百圆零角总共有991种价格,当竞拍者都抱着占便宜的心理,那么听众人数少于991时必然会出现不重复的最低价(现实中哪个电台的节目听众如此少得可怜,它也该停播了),竞拍者人数超过991时,由于991数目太小,重复几率太大,这就看谁的运气好能碰上了,或者干脆低于一百圆的价格全部重复,这时候哪个倒霉鬼出价高于标价又是非重复最低价时,只能恭喜他“中奖”了,可怜他当初抱着捣蛋的心态报出高于实际标价的价格时想:“反正选的是最低价,我出价都高于标价了,怎么都不会是我啦!”“抱歉,等的就是你这种人!想到别人都会出低于实际标价的价格,为什么就不再动动脑子想想那么多人,想报出不重复的价格机率几乎为零啊!不该你倒霉该谁倒霉!打落牙齿和血吞吧!”卖方原来也没想到实际价格都报出去了还能赚到差价,现在一定在开香槟一边庆祝一边想到你而捧腹。千万不要气得发抖噢!其次,为什么是“不重复的最低价”而不是“最高价”呢?从卖方的角度看,似乎应该是最高价更有利。但是,之前也说了,卖方并不是指望有多大的差价,他们所注重的是如何能让更多的人掉入这个美丽的陷阱,心甘情愿地发短信,而“最低价”的说法更能帮助他们达到这个目的。这个说法貌似站在竞拍者的立场,因为在竞拍者的潜意识里他们中的幸运儿最终是以低于实际标价的价格拍到商品的,那么最低价是让这个价格低于并最大限度的远离实际标价,是完全最大化竞拍者利益的;但“不幸的”是,商品往往是让出价高于实际标价的人拍到,此时,所谓的最低价只是让售价高于并接近实际标价,这笔买卖肯定是要吃亏,亏大亏小已无本质区别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真的掉了,那一定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二、草坪上的警示语

“严禁践踏草地”,似乎在公共场所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想踩的还是踩,而当改成“凡抓到践踏草地者,奖赏200美金”,草地就没有再被践踏过。其区别就在于,原来是把公众当作被监督和潜在惩罚的对象,人或多或少都有破坏欲,越是被束缚、约束,越会去违规,这种警示语将管理者和人们的利益(在能否践踏草坪上)在潜意识里对立了起来,使之是冲突的,矛盾的;警示语修改过后,200美金的奖赏激励那些不会践踏草坪的人主动监督,并约束了原本就有践踏倾向的人不去践踏。这是一个有关解决公共地悲剧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现在国内公共场所中出现了这么一批非常人性化的警示语,如“小草惹人怜,不要欺负她”、“芳草青青,悠悠君心”、“花儿为谁开?劝君莫采摘”之类。以往我们所说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是要求所建立的机制能够使激励方和受约束方的利益最大限度的一致,利用的是利益对于人行为的驱使作用,而这些人性化的警示语则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激发人们的道德心、同情心、怜悯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这不失为一种充满人性的激励机制,其利益不妨看成是人们精神上的满足感。激励机制也要与时俱进嘛!

三、中国股市

记得掀起炒股热那会,从父亲的言谈和媒体的评论中就隐隐感到炒股就是一个投机,碰运气的事。今天你赔,明天他赚,就是看谁运气好,手气好,和严谨的市场观望、细致的公司业绩分析与小心的选择没有多大关系。在股市的浮浮沉沉中,有一夜暴富的,也有血本无归的,总结起来一句话,要想通过炒股赚钱,就得见好就收,积少成多,外加几分好运气。

现在才知道股票市场原本应是公司信息最集中、也是最完全的地方,股民通过对信息的甄选确定优势公司,投资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公司运行良好以后,股民能够从中获取投资收益。照这么分析,谨慎投资应该是稳赚不赔的(因为谁都不会傻到把钱砸到一个岌岌可危的公司头上),但是现实中,不仅仅是亏本的大有人在,而且股市也成了投机的代名词,这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信息不对称造成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背离,使证券市场失去了评价上市公司业绩、约束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机制,导致整个市场的上市公司质量的降低,并成为市场过度投机的主要根源。这种信息不对称除了隐瞒不报之外,还有财务公司做假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的投资倾向,安然大厦的轰然倒塌,不知压碎了多少家庭的投资梦想!中国也有银广夏,良辰美景原虚设之说。无奈与失望之余,只能祈祷股市的泡沫与暮霭早日消散啊!

四、重庆火锅的困境

04年初,重庆火祸底料掺杂石蜡问题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全国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地对产自重庆的火锅底料实行全面封杀,勒令冠名“重庆火锅”的店铺关门整顿,对重庆火锅业造成巨大的损害。众所周知,石蜡是一种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的化学物质。重庆某些小厂贪图眼前利益,用石蜡代替牛油,他们在谋取暴利的同时,毁掉的是重庆火锅的百年基业!

重庆火锅闻名遐迩,但究竟具体哪一家或哪几家有名其实非常模糊,我们这些外地人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重庆火锅”这四个字上。讲质量、讲口碑的厂家、店主用“重庆火锅”这块牌子,打响了名声以后,不法分子见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就也用这块金字招牌,长此以往,造成鱼龙混杂的状况。这大概就是经济学中常说的“公共地的悲剧”。招牌为大家公有,工厂、店铺则分属不同的所有者;招牌公有,谁也无须为之负责,而工厂产量、店铺的销售额为个人私有,越多自然收入越高,不做白不做。

下面用博弈论的形式来表示这个问题:假定有两个火锅底料店,他们可以选择多生产和少生产。若双方均选择少生产,招牌得以保护,那么大家收益最大。若一方选择多生产,另一方选择少生产,多生产的人的经济收益明显上升。但如果大家都多生产的话,招牌被破坏,大家的收益都减少了。而厂商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博弈的结果是大家都多生产。这造成的结果是整体利益无法最优化。

可以设想两种方法改变结果:一是局外人采取强制措施,改变博弈收益。比如政府规定产量定额。当然这种方法可能造成效率的损失,政府的监督成本也相当大,还可能带来权力寻租等弊端。二是利用产权界定的原则,明确权利及义务,促进对公共资源(“重庆火锅”)的有效使用。有了明确的产权,各厂商会从长远考虑,有利于增强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从而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

出现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完全是坏事,它有助于我们正视自身存在的弊病,有助于厂商、店主寻求解决之道,这应该才是关键所在。

关于大一经济学论文范文二: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对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意义非常重大。然而目前农业依然是国名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民收入仍然偏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7.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实际增长10.4%。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的3.27倍。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8%。 在2003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的讲话,明确了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1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1月30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若干政策的意见》。2006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总结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着重研究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200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共中央连续两年发出一号文件、召开工作会议,足见中央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视。

但目前在农村经济毕业论文参考网整理论文发展中,资金短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农村得不到有效的资金支持,这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金融水平偏低固然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不高有关,但相关的制度安排、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加快农村发展是基础。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健全支持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农村金融体系尤为重要。如何深化改革,建立真正符合农业和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1.2 研究思路以及方法

1.2.1研究思路

在文章的开始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举证。农村金融现行体系理论上可行的、表面上是完备的,按照这一制度设计,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应该会得到满足。可是从现实来看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呈现出受抑制状态。究竟原因出在哪里,本文分别从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以及非正规金融等方面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缺陷进行了分析研究,随后采用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以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论来说明金融改革在理论上的必要和必然性。文章的最后,根据农村金融结构存在的缺陷,运用相关知识得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建议。

1.2.2 研究方法

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研究方法,在文章的分析过程中使用规范的究方法,同时结合数据和理论层面的演绎,对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缺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在进行分析后,本文将完善农村金融结构的设计和构想也纳入规范分析之中。

同时本文也采取了系统分析的方法,即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始终从整体与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对象,按照事物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形式中加以考察。文中将农村正式金融整体分为各个部分而加以认识,将农村正式金融分为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三部分,这样就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着重于弄清农村金融各部分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们以何种方式与其他方面发生制约和转化,并把客观存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以及在国

外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也纳入研究范围,最后得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2 农村金融结构现状及问题

2.1 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现状

我们把农村金融体系划分为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如图1)正式金融主要指法定的金融机构,它主要包括商业性金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非正式金融主要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主之间等直接融资,主要包括个人借贷、合会、钱庄等[11

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设计来看,农村金融体系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为两翼,还有非正式金融的客观存在为补充,全面覆盖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但从现实来看,农村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缺陷。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仍然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农村经济主体金融需求呈抑制状态。据中国金融年鉴(2006)调查的冀、晋、内蒙105个县域数据得知:截止至2005年初,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67.21亿元,较上年增加428.38亿元,增长了16.87%,比贷款的增长速度快6.96个百分点。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组织的存款再投入到农村的比例是逐年减少,农村本来稀缺的资金大量流失[9]。

2.2 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节将从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农村非正规金融以及在国外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分别加以研究,着重于弄清农村金融各部分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何种地位、起何种作用,又以何种方式与其他方面发生制约和转化。

2.2.1 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弊病

我国唯一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4月19日,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银行成立以来,在支持粮棉油购销,支持国家扶贫攻坚和农业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1998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收购资金管理的指示精神,坚持以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为中心,紧紧抓住贷款投放、库存监管和收贷收息等关键环节,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与管理工作,保证了政策性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供应,有力地支持了粮棉油收购工作。其成立11年来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展面临如下问题制约:

一、资金来源不稳定,负债权益比率过高。在1994年成立之初注册资本200亿元,但到1998年初实收资本125.85亿元,只占全部注册资本的62.93%。[1]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应主要来源于财政无偿拨款和有偿贷款。但由于财政历年累积收支不平衡的压力巨大,拨补资金常常不能按时到位,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不得不主要通过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来筹集资金,使筹资成本上升,与农业发展银行的优惠贷款形成了巨大的利差缺口。

二、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运用效益不高。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主要是为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的营运需要,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发放收购、调销和储备贷款。在目前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分工制度下,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把贷款发放给国有粮棉购销企业,支持政府按保护价收购粮棉等主要农副产品政策的实施,提供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资金需求。由于粮食企业从农业发展银行获得贷款后,没有还贷的激励和压力,很容易产生较高比例的不良贷款,进而影响到中央银行再贷款资金的回收。

三、资金来源结构失衡,对央行依存度过大。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中,向央行借款的比例在逐年加大。有数据显示:1995—1997年末各项资金来源中从央行借入的款项占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8%、86.4%和88.2%。

四、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早期农业发展银行还承担着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体的各类农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等生产性贷款和扶贫贷款等功能,目的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但后期由于政策调整,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其业务功能单一地退化成粮食银行。

五、机构重叠问题严重,管理成本过高。截止2003年末,农发行共有各级各类机构2275个,职工59487人,其中临时工7888人(主要集中在县级支行),每年运营费用50多亿元。县支行以上机构员工占全体职工的35.164%,但关注类贷款仅占22.6%,其中地(市)分行员工占全部职工的17.793%,地(市)分行营业部员占8.019%,两种合计占25.8%,机构重叠问题严重。机构臃肿问题十分突出,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由于以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政策性金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难以适从。

2.2.2农村商业金融出现的问题

鉴于我国各大商业金融中与农村业务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国农业银行和徘徊在银行边缘的邮政储蓄。因此本文以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作为研究对象。

2.2.2.1 中国农业银行的现状

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网点遍布城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齐全的服务功能。长期以来,农业银行一直扎根农村、服务于农村金融事业。但1994年后为适应中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农业银行在剥离政策性金融业务和与农村信用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加快了由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经营战略上开始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开拓业务领域,讲求经济效益。业务经营视角逐步转向城市,目前其在农村的业务主要是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立足于大农业,重点支持优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型产业化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在信贷投向上,突出支持“两高一优”农业、“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发展,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和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农业银行还关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和小城镇发展。但在它的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同样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发展观念错误。盲目的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攀比,认为放弃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城市才是发展的根本,盲目的求大求洋,放弃了许多效益高的部分农村金融市场[1],同时也忘记了自己姓“农”的根本以及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的使命。根据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数据,其撤销的主要是存款量较小的县级以下机构,即主要是从农村地区撤出的从1997年末的63676个下降到2003年末的36138个。

二、资产的安全存在隐患。虽然国家剥离了部分不良资产,在资产的质量、结构上有了优化,但由于历史遗留和现实的竞争,信贷资产的质量仍然下滑。据中国农业银行发布的信息显示,2006年不良贷款比较2005年有所下降,降幅为2.73个百分点,为23.44%,但在各大商业银行中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

三、金融服务僵化落后。在分业管理体制下,农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狭窄,金融产品价格生硬,利率市场化不到位,金融工具落后等制约其的发展。

事实上农行的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自身的发展还是不容乐观的,特别是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仍然严重。

2.2.2.2 邮政储蓄对农村金融的负面效应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在邮政系统内设立邮政储汇局,给予利率倾斜政策,从社会上吸收存款,但“只存不贷”。初衷是回笼货币,降低通货膨胀的压力。发展到今天邮政储蓄拥有多重优势: 拥有3.5万个储蓄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ATM)6233台,POS机4731台;计算机实时处理网络联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00余个县市、34177个邮政储蓄网点,已成为中国网点最多、网络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 2005年8月末,储蓄存款余额近1.25万亿元,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居民个人存款市场上的占有率为9.26%。绿卡用户达到9000万户,成为中国第四大发卡行。这些优势,使其在农村快速发展。这带来了诸多的负面效应:它使得农村本来就很紧张的资金通过“只存不贷”机制倒流向城市,分流了农村资金,削弱了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而且使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恶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据有关调查显示仅湘潭市邮政储蓄从农村抽走资金30个亿,但通过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回流的资金只有3.4个亿[2]。

2.2.3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缺陷

农村信用社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它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组建至今,经历了50多年的曲折发展历程,虽然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多变,但合作制的性质始终没变,服务“三农”的宗旨始终没变,其信用合作伙伴始终是分布在农村经营着农业的广大农民。1984年,国务院105号文件转发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其合作性质,即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从1996年国务院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开始,农村信用社开始真正走向合作办社的道路。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指出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1999年到2000年间,全国还试点组建了65家市(地)联社、6家省级联社和5家省级信用合作协会。2003年上半年,又试点组建了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自从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资格的相关政策以来,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内,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同时农村合作金融出现的一些新老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一、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不清。

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从农行脱离,恢复了合作金融的地位,但我国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演变来的,历年的积累和亏损很难界定是由谁来所有也就是说并没有独立的产权体制也没有使社员与农村信用社建立起稳定的利益机制。这就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无法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建设且自身运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因素[1]。从我国农村信用社建立初始,在产权制度上存在明显的缺陷,产权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全体社员对他们出资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关系,而实际上的产权所有者却是国家或者集体,这个集体并非全体社员组成的集体,而是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比较含混的集体,全体社员作为农村信用社产权主体的地位事实上被架空,他们本该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都名存实亡。农村信用社的产权被人为虚置,产权关系是模糊的。

二、法人治理结构残缺。

农村信用社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以及产权不清晰,使得其治理结构不健全,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三会”制度有名无实。农村信用社的“三会”是指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会制度却流于形式,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无法发挥其作用。 其次,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一是现有股金中法人股偏少、个人股和职工股较多,股金结构配置的缺陷,影响股东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出现“搭便车”现象。二是入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信用社职工,文化水平偏低,市场意识、维权意识、民主管理意识淡薄,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所要求的股东的差距较大。再次,农村信用社制度构建粗化。许多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摆正自己的角色位置,工作职责不清,平常争权夺利,遇事互相推脱,合力不足,造成极大的内耗。

三、竞争主体和竞争机制的缺失以及多元经营目标的冲突。

首先,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除农业银行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几经基本从县级以下区域退出,而农行为了自己的经营目标也渐渐的退出了农村市场。诸多因素是信用社成为了农村市场上的唯一正规金融,这样的局面看似一个绝好的发展机会,但事实表明:在这种竞争主图和机制缺乏的环境加之信用社本身的缺陷,给它的生存和成长带来了更大的制约;其次,其经营目标主要有合作制目标、政策性目标、盈利性目标以及自己本身的规模经济目标。这众多经营目标的经营方式既不能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完成支持“三农”的任务[1],自身也不得不到良好的发展

四、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整体经营困难、潜在风险大。

从图2可以发现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近几年净资产全部为负值而且呈上升趋势。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除了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晰,经营管理不善,内部人控制等内在原因,还有一系列外部原因。这些 原因包括:一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导致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损失,如农村信用社交由公 社、大队管理,管理的混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时,农业银行也通过多种形式

转嫁了一些不良贷款或者呆帐、死帐,造成资产的流失;二是信用社执行国家平衡物价等宏观政策创办保

值储蓄而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三是农村信用社执行地方政府对于当地经济支持产生的行政贷款所形成的死帐、呆帐。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五、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职权和责任不明确。

农村信用社由于其特殊的产权结构以及历史原因,造成管理体制不流畅。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产生以来在管理上有一系列的变更,它的管理部门经过数次较大的变更,在系统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县市以上管理机构设置参差不齐。在县市级一般都成立了县市联社,而在市州一级和省一级不同地区设置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是在人行或银监局设立信用合作社管理办公室,有的成立行业协会,代行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能,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统一的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机构。农村信用社管理结构设置的多样化,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无法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的整体优势,使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受到一定限制,也无法发挥农村信用社资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整合以及发挥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优势。

2.2.4 农村非正规金融以及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难题

2.2.4.1农村非正规金融引导缺失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组织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等金融活动.目前,我国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主要包括自由借贷、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等组织形式.其中具有合作性质的组织形式包括小额信贷、合会、资金互助社以及民间集资和互联性信贷交易等。

非正规金融也存在它自身固有的问题。由于范围和规模过于狭小,导致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因此一旦出现了债务危机,可能会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样,引起一系列的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有的非正规金融,明显地带有诈骗的性质,会直接损害到社会信用。同时非正规金融更加缺少一个合法化的地位以及法律规则的约束和保障。

2.2.4.2 小额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

小额信贷是一种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目前,世界各国都有小额现代的实践,我国在小额信贷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小额信贷的顺利实施以及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对农户小额信贷的认识不足。一方面作为小额信贷的发放主体 ,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小额信贷单笔业务额小,经营成本高,利润空间小而且风险大,对信贷工作的态度不积极主动。另一方面广大农户受小农经济毕业论文参考网整理论文的影响,不愿意贷款,不敢贷款;由于宣传不到位以及信用观念缺乏导致还款不主动,甚至出现额以逃避债务的现象;得到贷款的农民缺乏经营知识,更有农民改变贷款的用途使得信贷资金不能充分发挥支农的用途,并导致贷款无法到期偿还。

二、农户小额信贷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资金配置难以提高。200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大力度发展农户小额信贷,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农村信用社把小额信贷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但一些基层信用社片面强调小额信贷的推广速度和面积,不按规程办事,放松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人为地加大了贷款的风险。

三、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受到制约。因为小额信贷的成本高、风险大但收益低导致了它的财务自理能力是比较的弱,当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相当的困难。

四、没有摆正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开展信贷工作中不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或是过分依赖政府。小额信贷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农户调查、等级评定等而信用社的人员少,不熟悉情况。而政府和村干部去可以弥补这样的缺陷。所以在小额信贷的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

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广大农民更多地参与市场竞争,对支农资金的需求量也进一步加大。据调查有98%的农户有贷款需求,小额信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相对于资金需求旺盛的农村市场,信用社由于组织存款能力差、资金相对较少等原因,小额信贷在资金的供需上依然存在矛盾。通过资料得知湘潭市每笔贷款平均余额2300元,虽然在贷款额度上近两年来有所提高,但资金的提供量仍然有限。

3金融理论及其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原因分析

3.1金融理论分析

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内涵国内外学者至今也没有达成共识,但理论界影响较大的有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以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及深化理论。

3.1.1 戈德史密斯的金融发展理论

戈德史密斯作为比较金融学的开创者,通过近6年的悉心研究,提出了金融结构理论。该理论通过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基本经济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剖析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该理论规范了比较金融学的研究范畴,提出了衡量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数量指标(FIR),给出了它的计算公式,并且描述了各国金融发展的规律性趋势。戈德史密斯所提出的比较金融研究方法和比较金融学的基本内涵已得到各国金融研究学者的认同和采用,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发展理论都是沿着戈德史密斯开创的金融分析方法进行的,是在该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探索或直接采用该方法。由此可见,戈德史密斯研究方法在金融界的重要地位。

在金融结构理论中戈德史密斯选择金融相关率(FIR)作为主要的分析工具。

FIR=F/WT

其中,Ft 代表金融活动量,Wt 代表经济活动总量。在此基础上戈德史密斯研究了1860-1960年近百年的经济数据,算出了16个国家的FIR值,以此对各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做出定量评价。计算结果表明,不同层次的国家具有不同的金融相关率:处于最高发展层次的是FIR超过1的几个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等;处于较低层次的则是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委内瑞拉、墨西哥。为了评估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戈德史密斯从社会分工理论出发,认为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假设消费者的储蓄偏好、投资风险大小均为不变因素,那么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种类越丰富,金融活动对经济的渗透力越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如果没有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储蓄与投资职能往往是混淆在一起的,每个经济人要想扩大投资必须进行储蓄;反之,如果他没有投资机会,储蓄只能是财富的贮藏。金融活动的出现使储蓄和投资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职能。金融活动克服了资金运动中收支不平衡产生的矛盾,一方面它使投资者可以超过本期收入进行支出,另一方面它又为储蓄者本期积累的收入带来增值。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储蓄者还是投资者都非常乐于接受金融活动带来的社会分工。并且,通过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的多样化,金融活动为那些没有投资机会的储蓄者创造了新的投资机会,这不仅使他们也能分享投资带来的好处,而且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戈德史密斯认为经济发展的水平越低,储蓄与投资的要求越简单。随着经济发展,储蓄与投资双方在收益水平、变现能力、安全性、税收负担等方面的要求与预期也越来越复杂。与此相适应,金融结构也开始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在现代经济中,间接金融成为金融活动的主要形式。发达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提高储蓄、投资总水平与有效配置资金这两条渠道来实现。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提供的选择机会越多,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欲望越强烈,社会资金积累的速度就越快。在资金总量已定的前提下,金融活动越活跃,资金使用效率就越高,因为竞争会保证资金首先流向投资风险小、回收期短、盈利水平高的产业与地区[3]。

总之,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上层建筑加速了经济增长速度,改善了经济活动能力。

3.1.2 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麦金农和肖根据多年的研究及当时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于1973年出版了真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成果即麦金农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肖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他们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角度,全面地论证了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辨证关系,详细地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的特殊性,提出了与传统货币理论通异的政策主张。麦金衣和肖首创的金融深化理论将货币理论与发展理论融为一体,既克服了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特征的缺陷,又弥补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从而为货币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也为发展中国家制定金融发展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创立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

针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压制的现状,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储蓄者的资产选择范围十分狭窄,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重点是金融市场的完善,用价格机制和分权机制代替金融配给机制,拓展储蓄者对投资机会的选择区间,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积极推进金融深化,就完全可以依赖国内资金促进经济发展,而不必依赖国外部门的储蓄。麦金农则从剖析分割经济入手,论证落后经济进行金融深化的必要性。他认为,对落后经济而言,有限资本得不到有效分配的障碍不是贫穷,而是经济的被分割。经济分割使市场不完全,大量企业和储户被排斥在金融发展过程之外,尤其是支离破碎的资本市场使企业得不到外部市场的融资机会;由此导致金融萎缩;加上政府的人为干预和低利率政策,金融增长过程变得十分艰难。为此,必须建立一个有组织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让企业得到外部的补充资金,形成完善的储蓄与投资机制[10]。

麦金农和肖虽然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但基本论点和结论却十分相似;麦金农和肖两个人都认为,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结构体系能有效的动员社会的储蓄、促进投资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会提高人们对金融的需求,扩大融资来源,从而刺激金融的成长[4]。

3.2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原因分析

上一节,我们从理论层面上对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作了论证,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明显和重要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在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上,农村金融管理体制上有了较大的完善,而且在农村资金借贷利率、信贷管理方面都有很大改进,但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抑制仍然比较明显。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间存在的深刻矛盾本节将从三方面作出原因分析:

3.2.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配置失衡

农村信用社支农后劲不足。目前表面上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三驾马车”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事实上基本由农村信用社独家支撑,形成了“一社独大”的垄断局面。农村信用社缺乏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以及差别定价的动力,业务“非农化”倾向明显,多种缺陷导致“一社难支三农”;商业金融支农弱化。近年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机构网点大量从县域农村撤出,上收贷款权限,流动性严重过剩,导致银行盲目竞相追逐大户,资金集中投向热点行业和垄断性行业,客户结构趋同,农贷资金日益萎缩;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不全。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

性金融机构,目前只承担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业务,无力从事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农事业;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将农村仅有的资金“倒流”城市,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更加恶化;民间金融以其成本低、手续简便等独特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与正规金融形成了强烈的互补,但由于其没有取得合法地位,被视为“草根金融”一直潜行在非明非暗之间,博弈于合理性与非法性之中。

3.2.2 信贷管理机制不畅

商业金融“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以及信贷资金管理集约型与农村资金需求粗放型的矛盾,使得一般的农村企业及大量的个体经营和承包户因资产、销售规模限制很难达到评级要求而无法获得贷款支持,信贷准入限制过严。同时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过于刚性。目前,各金融机构在严格贷款条件的同时,普遍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信贷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贷款责任与利益失衡,责权利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另外小额信贷额度偏小,对种养大户及农村个体加工运输户等5000到10000元的小额农贷授信额度远远不够,从而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而农户贷款抵押担保艰难,目前县级担保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大部分农村中小民营企业和种养业农民因缺少担保而被拒于贷款门槛以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由于一些特色农业生产周期延长,而目前农金部门仍采取传统的农业贷款发放办法,无论贷款种类、用途均实行1年以内的贷款期限,正常合理的农业发展资金得不到相应的满足。

结束语

发展农村金融依然要重视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金融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来维护农村金融的信用和保证契约得以有效地执行。

本文认为: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农村金融组织架构进行改革和重新定位,建立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等多元化金融机构组成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立足“三农”、适度竞争、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具有适应农村环境的特殊优势,必须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为“三农”服务的主体功能,要致力于促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邮政储蓄在农村吸储的资金回流,结合农村保险的推出吸引商业性金融参与农村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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