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清算公告

2017-05-26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这些均需遵循一定的法律手续。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解散清算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解散清算公告范文一

上海极上物贸易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提前终止经营,解散公司。现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提前终止经营,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备案清算组成员 (负责人:田岛嘉人(TAJIMA YOSHIHITO);成员:田岛雄志(TAJIMA YUSHI)、浅海昭(ASAMIAKIRA)),即日起对公司依法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至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33号1613室(联系人:田岛嘉人,电话:62756665)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办理债权登记。

上海极上物贸易有限公司

年9月12日

解散清算公告范文二

绍兴县思得进出口有限公司由2014年9月2日全体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终止公司解散清算取消清算组和备案,公司财产未分配。照常经营,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恢复经营手续。

绍兴县思得进出口有限公司

年9月2日

解散清算公告范文三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于2015年6月8日作出《关于解散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从即日起解散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组由刘自力、杨建军、刘汉林、罗国庆、张毅、司徒军、刘世仲、陈华、徐强、林帮强、谭定远组成,其中刘自力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凡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武夷花园紫玉阁501室,邮政编码:361000。

到现场申报的,请到以下地址申报债权: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武夷花园紫玉阁501室。

联系人:娄刚,联系电话:18616730280。

特此公告。

厦门茅台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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