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创业政策法规_最新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24

2016年现在做创业是很受到关注的,最新的创业有什么法规新政策吗?我们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创业政策法规”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髙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免收费政策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服务有哪些?

一是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5、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6、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 联动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并积极引入风险投资资金,探索财政资金、风险投资等与大学生创业赛事的对接模式,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多渠道加大创业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7、国家有哪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服务?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髙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8、国务院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一是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这一政策一方面明确了髙校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贷款,同时还将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前最多只能贷款5万元),并明确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

(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某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

近年来,切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以及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法规当中,从某一层面上都鼓励帮扶自主创业行为,如《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就是专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要求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

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

广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蕴藏着无限的商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年(大学生)选择创业之路。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青年在创业当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鉴于现在的青年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创业成功率远低于5%,因此本手册以响应政府政策要求为向导,整理收集广州市各类帮扶青年创业服务的政策法规,从知识层面上提升广州市民对创业政策的认知率,积极促进创业政策的有效落实,鼓励和支持更多创业人员成功创业。相关政策具体整理如下:

(1)创业扶持政策

①创业扶持补贴

项目简介:

A.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可享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B. 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C.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创业者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适用对象:

A.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D.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创业者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②免费创业培训

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

A.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D.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③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市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扶持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对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其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给予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市、区(县级市)政府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

(2)税收优惠政策

①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渠道: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领;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领。

适用对象:

A.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B. 本市户籍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C. 本市户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D.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1〕12号)。

②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A.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B.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C.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该类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D.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广州市《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法》。

适用对象:A. 商贸企业;B. 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C.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1〕12号)。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1、就业补助。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本市落户,月工资低于当年度东阳市企业平均工资的。可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工资性就业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2、社保补贴。本市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参照“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临时生活费补贴。回本市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4、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层社会服务岗位的,可按东阳市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给单位)

5、见习补贴。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并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贴给单位)

6、税收减免。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7、创业补助,租房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人群)在本市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增加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8、农村电子商务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农村旅游项目,开办家庭旅馆(民宿)创业的,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经认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9、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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