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办理

2016-12-24

怎么做办理变更公司的名称啊?有什么要求吗?小编把整理好的变更公司名称办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怎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公司法)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你局送审的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该企业名称变更为: 以上名称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后生效.

本通知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通知书在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

2,企业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存入企业档案.

3,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

4,登记机关应在核准企业变更登记企业集团设立(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名称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不受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变更公司名称办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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