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门市加盟合同书范文3篇

2016-12-06

一个成功的加盟离不开一份完整有效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旅行社门市加盟合同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旅行社门市加盟合同范文一:

合同号: 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传真: 手机: 网址: 电子邮件:旅行社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身份证: 地址: 日期: 电话: 手机:宅电: 网址: 电子邮件: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甲方的品牌和系统。

2、 甲方的航空旅游服务。

3、 甲方专有的技术支持,培训和部分信息资料。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秘密。

4、 甲方的专用标识、网站。甲方独有的人力资源。

一、合作方式和内容:

1、甲方将上述服务组合成的经营管理体系给乙方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经营体系,按甲方统一的模式从事航空旅游活动。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即以甲方的名称、商标、培训体系、财务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VI设计等)进行活动的运作。

3、乙方只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和范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经营,超出授权区域和范畴开展该活动的经营,就是对甲方经营体系的恶意侵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本项目的基础是乙方首先向甲方以及地接社付清全款,如果地接社由于接待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力要求地接单位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相关费用, 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在双方确定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质

量保证金费用(即旅游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旅游局指定银行),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 汇至旅游局指定帐户,并汇入公司指定帐户 元保证金;乙方方可获得 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权。同时可以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本项业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开发旅游活动及其他版本,乙方若愿意合作,不需要交纳策划费用,只需缴纳少许的广告费用。

3、乙方汇总所辖区域的报名游客,由总部统一操作,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咨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旅游活动品牌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所需的一切材料范本。为乙方开展旅游活动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对乙方开展工作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甲方有权给予指正。

2、为保证活动的统一性,营员服装及其他有形载体所使用图形与文字由甲方统一制作,甲方拥有所有权。宣传材料由甲方制作,乙方购买。全国实行统一标准。

3、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对乙方以及乙方开发的市场进行旅游活动经营检查、督导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的问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价权。乙方可以就本活动制定的价格提出意见。由甲方统筹考虑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可制定特殊标准。

6、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活动传播所需的报纸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电视专题宣传片样稿。甲方根据乙方所辖经营区域策划费用收取情况,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推广支持。乙方在新闻媒介的宣传和广告应当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展当地旅游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乙方可以在甲方活动的宗旨和各种标准基础上丰富自身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旅游活动管理体系进行营销活动。

2、乙方在旅游活动经营开展前接受其营销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开展活动。如乙方需要开展培训,报甲方申请,其中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享有授权区域和范围之外旅游活动使用权,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旅游活动经营以外的活动中使用甲方名称和标志。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者进行类似的营销活动。

4、甲方开发的产品,不论任何版本,在招收到游客时,乙方应将客人的详细档案如实向甲方汇报,同时乙方必须将旅游团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按周 在组团期间将旅游活动的人数及收入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虚报、漏报。如果由于乙方虚报、漏报,造成甲方接待困难或难以接待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负责。

5、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制定好的旅游活动行程安排,如出现修改,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如擅自解除合同,则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区域内许可给其他企业进行同业经营,否则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万元。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否则赔偿甲方损失万元人民币。

4、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书》,否则,发生各种风险的赔偿由乙方负责。

5、建议乙方使用甲方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即《旅游费用预收单》,否则,发生因收据不规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六、保密:

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两 年内,不将其所知的旅游活动所有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向其它人、组织、公司透露。否则赔偿甲方万元人民币。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使用甲方以上信息资料的,承担赔偿 万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⑴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

(2) 降低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3)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

(4)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

(5)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

(6)乙方不遵守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

(7)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1%处于罚款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

九、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 十 日内归还甲方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

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

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叁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策划的相类似的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 伍 万元人民币。

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方的名誉。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十二、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行社门市加盟合同范文二:

甲 方:无锡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徐秉颐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无锡实际住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乙方加盟甲方(春秋国旅),负责开设并经营春秋国旅连锁店,特签定本合同。

一、基本管理原则

1.加盟店由乙方投资。投资包括:店面承租及装修所需资金、人员工资等。甲方向乙方提供旅游产品使用以及计调、车调、导游服务等后勤保障和宣传推广服务。

2.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一万元管理费用(不包含保险、计调费用)。

二、财务管理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借贷关系,否则其产生的经济及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加盟店必须执行甲方的财务制度,账户、发票、收据和税收均按甲方的要求统一设置和管理;

3.加盟店必须按照甲方的财务核算方式进行核算。

4.加盟店指定专人办理领用发票和报账等相关手续。

5.甲方按加盟店每年的营业额提供相应数额的发票,超出营业额之外的发票由加盟店自行解决。

三、经营方式

1.风险承担:加盟营业部经营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经营费用: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电话(传真)费、房租及其他办公费用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加盟店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接受公司的管理,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乙方必须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会议,学习各种与经营有关的行程、价格、接待标准经营知识。

4.甲方对乙方加盟店实行“三统一原则”,即统一计调、统一财务、统一价格;乙方招揽的团队及散客必须交由甲方统一计调操作。所有业务必须输入甲方网上操作系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地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加盟资格,收回经营权。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门市指导价格及相关授权,门市销售价格的提高和降低须控制在甲方规定的范围之内;甲方对加盟店拥有财务审计检查权及门店日常事物管理权;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制度。如有分歧则协商解决。

乙方的业务(包括国内散客、国内团队、国内地接、出境业务、单项委托)须向甲方计调人员报团,由甲方计调人员提供成本,再由乙方自行报价。加盟店统一使用公司的网上操作系统,填写完整(必须写明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公司方收到系统提示后,即视为已确认报名。然后由公司计调人员统一操作。若甲方无此行程出发团队,需由甲方业务部经理书面确认,才能转交其他地接社,甲方业务经理需按照加盟店的要求及时回复确认,延期确认的视为同意。甲方为加盟店开设专用银行账号,由甲方统一管理,加盟店收到计调人员确认后,24小时之内向公司指定帐户汇款,同时将汇款凭据传真给公司财务部门。加盟店若在计调人员已经确认后有改动的,应酌情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加盟店若在每一个订单成立后或者计调人员确认报名后24小时内未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甲方有权在保证金内扣除,加盟店须在三天内将该保证金补齐。否则甲方可以取消该定单或报名。延期汇款或有误造成相关损失的,其责任由加盟店自负。加盟店的团队业务需在团队回程后7天内到公司财务科销帐,并且报帐毛利不得少于1%。乙方如果一个月内不到公司销账,甲方有权停止合作关系。并在保证金里扣除部分作为罚金。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险制度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旅行社责任险:2元/人/天、旅游意外险5元/人/天(最大限额30元),(旅游意外险)需提供所有参团人员的正确姓名)。

四、营业场所:

1.加盟营业部选址及店面装饰

加盟营业部的营业地点选择以“不与已加盟的会员构成直接竞争”为原则(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由乙方自选报甲方审批同意,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为宜。 甲方同意乙方选择无锡市 区 路 号作为营业场地,营业开办所需费用(含场地租金、装修和购买办公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名称为:春秋国旅 店。

2.营业场地按甲方的要求装修(包括加盟店品牌标识、装潢颜色、广告宣传等,均采用甲方同一标识或得到甲方同意更变),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1.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加盟店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照的年审、工商变更等手续(加盟店公章交给乙方管理);

3.甲方应及时把握行业动态,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4.认真维护乙方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困难。

5.乙方承担劳动用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对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的培训以及职业教育,确保员工守法经营,对员工因工作中的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义务保护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等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秘密及商业机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7.乙方的散客和团队必须交由甲方统一操作,如发现一起不在甲方操作的情况,从保证金里扣除2000元。

8.乙方凭甲方统一发放的收据来换取发票。

六、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允许乙方的经营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清偿完所有账务。

2.若因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须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20天通知乙方。

七、违约及违约金的支付:

1.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若有违反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或加盟店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

八、其他协定

1、经营场所的品牌资产、商标权、企业名称字号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续签的权利。

3、若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府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双方不续约的)或合同提前解除后的1个工作日内,加盟店的经营证照、文件、印鉴和账户,及原属于甲方名下物品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办理加盟店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九、附则

1.其他未完备之事项,双方可做进一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法律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公司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旅行社门市加盟合同范文三: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03月01日起到20XX年03月31日止。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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