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的分类

2017-03-28

我国财政政策的分类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为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所采取的财政政策分别被命名为稳健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以下是小编整理分享的财政政策的分类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财政政策的分类

稳健的财政政策

1、从总量上看,既不继续大规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扩大赤字规模,使税收持续过快增长;也不全部停发长期建设国债、不放弃已采取的、被实践证明具有“稳定经济和结构优化相结合”效果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而是把握一定的力度,使长期建设国债规模、财政赤字规模、税收增长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

2、从结构上看,实行“有保有压”,一方面促进瓶颈、短缺部门的发展,另一方面控制那些偏热行业的发展,以减少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扭曲。

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要注重投资政策导向调整、税收政策的结构性调整、促进科技进步、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注重与货币政策的恰当配合。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核心是松紧适度,着力协调,放眼长远。具体就是注重把握“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既包括财政收支供需总量的调控平衡;又包括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结构的调整与均衡发展。稳健的财政政策是一个国家根本的、长期的财政政策,不是保守的或停滞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是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相统一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

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其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和特定政策含义:1)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就政策作用大小的比较意义而言的。2)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就我国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而言的。3)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是一种政策类型,而是一种政策措施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阶段性、定向性和复合型。所谓阶段性,是指在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所谓定向性,是指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所谓复合型,是指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加强收支管理、整顿财税秩序、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财政赤字。具体措施是全面强化税收征管,使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坚持量入为出,控制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财政支出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压缩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将财政政策划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是根据财政政策调节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中的不同功能来划分的.

(1)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主要措施有:增加国债、降低税率、提高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

(2)紧缩性财政政策(又称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主要措施有:减少国债、提高税率、减少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

(3)中性财政政策(又称稳健的财政政策)是指财政的分配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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