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巡逻车管理规定

2017-06-16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电动巡逻车快速高效的作用,小区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物业巡逻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巡逻车管理规定

1、电动巡逻车仅限保安使用,第一责任人为管理处主任,主管为使用期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巡逻车使用监督,日常保养监督,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由保安队长在院内巡逻保安人员中任用,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电瓶车驾驶培训。

2、驾驶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驾驶电动巡逻车,并负责巡逻车的电瓶充电、保养维护、故障报修和卫生清洁,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和车容车貌。

3、电动巡逻车列入保安交接范围。管理处相互移交或者白班夜班使用者交接班移交时,钥匙,随车工具、车辆状况等交接情况需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车辆责任主管。

4、电动巡逻车只用于小区安保巡逻,巡视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巡逻线路、巡逻时间巡逻,不得驶出规定区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并打开警灯。

5、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暂定为:

①巡逻时间每日4次,白班上下午各一次,上午:10:00~11:00,下午:15:30~16:30,夜班巡逻两次:22:00~23:00,凌晨3:30~4:30。

②巡逻线路:B区院内→11#楼院内→瓦场街→F区院内→沿河街→D区院内→B区院内;F区D区依次循环。

③先从B区开始使用,再到F区和D区,每4个月轮流一次。巡逻时,车上要保证2名保安同时巡逻。

6、巡逻车严禁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当事人和负责人。巡逻车巡查期间,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文明行车。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7、驾驶员在停车时需将电动巡逻车靠路边停放;与人交流时需下车,不得坐在车上与对方交流;车辆不得违章携带与值勤巡视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事故责任认定“谁驾驶、谁负责”。酒后驾鲁莽驾驶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9、本办法即日起执行,请遵照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对当事人按日常考核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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