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地租形成的原因

2016-11-07

你对绝对地租有多少了解?绝对地租是指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其实是农产品价值超过社会生产价格以上的那部分超额利润,即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所取得的地租。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绝对地租的相关知识。

绝对地租形成的原因

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绝对地租,意味着农产品市场价格已经上涨到它的生产价格以上。那么,怎样在劳动价值理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上来说明绝对地租的形成呢?

马克思分析的是他生活的19世纪中叶以前的情况。在那个时代,农业生产力发展处于较低阶段,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农业的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普遍低于工业,从而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

因此,同量资本在农业中可以推动更多的活劳动,在剩余价值率相同时,农业部门创造的剩余价值多于工业部门,从而农产品的价值便高于其生产价格。如果农产品按高于其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卖,就会在平均利润以上形成一个超额利润。

如前所述,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这个超额利润便交给土地所有者而转化为绝对地租。由此可见,绝对地租是由土地所有权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构成绝对地租实体的那个超额利润,来源于农产品价值超过其生产价格的余额。

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力发展阶段较低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 绝对地租也是农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而农产品的价值包括剩余价值都是由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因此,绝对地租实质上或最终源泉是农业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绝对地租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它体现了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关系。

总之,绝对地租的存在,完全可以用劳动价值理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来说明。正如马克思所说,他的地租理论(包括绝对地租理论)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例证”或“例解”。

绝对地租的产生条件

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绝对地租从形式上来看,是来自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其生产价格的差额。

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有两种情况:

第一,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中,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因而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而农产品按价值出售,绝对地租就来自农产品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

第二,在近代,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接近工业,绝对地租就来自于农产品生产价格以上的加价,即来源于社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既然租种各级土地都必须交纳绝对地租,那么,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就必须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因为只有这样,租种劣等地的资本家在获得平均利润之外,才能有一个余额用于交纳绝对地租。但是,农产品如果按照这么高的价格出售,是否意味着违反了价值规律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谈起。

我们知道,在剩余价值率(m/v)相等的情况下,不同的生产部门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高低不同,同量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是不相同的: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带来的剩余价值少;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带来的剩余价值多。资本主义农业,由于种种原因,它的技术装备水平,从而它的资本有机构成,一般是低于工业的。因此,同量资本投在农业里,就会比投在工业里能带来较多的剩余价值,这部分多余的剩余价值,便可以用来交纳绝对地租。

但是,如果仅仅说到这里,,问题并没有解决。如上所说,在工业中同样也有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存在,然而它们的较多的剩余价值,却不能留在本部门内部,而是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通过资本在各部门之间的自由转移,结果把这部分利润平均化了,即由各种资本家按照其资本的大小而均分了。如果农业的情况也象工业这样,那么刚才所说的这个用来作为绝对地租的“多余的剩余价值”,岂不就又没有了吗?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农业中所生产的较多的剩余价值,并不会通过工、农业两大部门之间的竞争和资本的自由转移而平均化,它会固定地留在农业内部,并构成绝对地租的来源。所以能够这样,这是由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决定的。

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固然不能排除竞争和资本在工农业之间的自由转移,但却为这种竞争和资本转移设下一道障碍,这就是:任何人要投资农业,即使是租种劣等地也必须交纳地租。而由于必须交纳地租,势必就使农产品必须按照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这样一来,农业中的较多的剩余价值就被留在农业内部了。

可见,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乃是形成绝对地租的原因;而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则是形成绝对地租的条件。

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假定工业资本的有机构成是80c:20v,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是60c:40v,剩余价值率为100%,那么,如果各消耗资本100,则工业提供的价值为80c+20v+20m=120,农业提供的价值为60c+40v+40m=140。假定平均利润率为20%,则工业的生产价格为120,与价值相等;农业的价值为140,生产价格为120。如上所说,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农产品必须按照以价值为基础的市场价格出售,农业资本家则除了收回100资本并获得20的平均利润之外,还能获得20的超额利润。农产品价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这个差额,就转化为绝对地租。

马克思主义的绝对地租理论,有着重大的革命意义。马克思说:“依照我的关于绝对地租的见解,土地私有权(在一定的历史情形下)确实会使原生产物(指农业、林业、矿业等土地生产物——编者)的价格变得昂贵。这一点,从共产主义的立场说,是极有用的”。

由于绝对地租使得粮食和农业原料的价格变得昂贵,这不仅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而且对于资本主义工农业的发展也是有害的。绝对地租理论既然揭明了土地私有制对于社会生产力的严重阻碍作用,这就为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土地私有制、实现土地公有制提供了理论根据。

《资本论》第3卷第6篇第45章“绝对地租”专门阐述了这一理论。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里,只有级差地租理论,而绝对地租理论是马克思对地租理论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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