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2017-06-11

我国退休制度发展起步较早,自新中国成立之初便已有《劳动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来规定劳动者的退休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希望能帮到你。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标准

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36号),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具体办法待贯彻实施后再作宣传。以下介绍的是现行办法(执行至2007年8月31日):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人员和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省、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为基数,按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含推算储存额)除以120计发。对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满15年的人员(病残退休和破产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按照本个人全部缴费年限减去1998年1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再除以全部缴费年限,乘以退休年度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5%,发给调节金。并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就高执行。

(2)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职)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关于破产关闭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除个人账户养老金,即:1996年1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所得数额外,其余部分均按每提前1年退休扣减2%计算。

(3)另外,再按1999年6月底前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1元。

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以本人退休时省、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20%+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含推算储存额)/120

企业退休的年龄依据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