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设立分公司_设立分公司好处

2017-05-16

为什有些公司会设立分公司呢?大家知道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吗?小编为你带来了“设立分公司”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1)经营设立方面

A、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B、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C、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D、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E、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A、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B、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C、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注册分公司要提交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总公司出具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4)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相片(大1寸4张,小1寸4张)

(6)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7)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8)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9)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证明加盖公章;

(10)总公司地、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二份)

(11)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地、国税及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分公司注册的流程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2、分公司和总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有什么不同?

(1)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1)设立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6)征税方面不同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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