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公租房补贴怎么发放?谁能申领?

2017-03-30

说到公租房,我们应该都知道,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就可以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这两种方式中选一种进行申请,那佛山市禅城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该如何申请呢?

哪些人可以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政府向符合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家庭发放补贴,帮助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或充分利用现有住房资源等途径解决基本居住需求的方式。

其保障对象为禅城区户籍家庭,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面向禅城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类别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不含)以下的。

2、符合面向禅城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类别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为上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0%的,承租人自愿选择以租赁补贴形式进行保障的。

3、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可发放租赁补贴的情形。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如何计算?

租赁补贴基本值计算公式为:月租赁补贴金额=(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米;

2、家庭人口计算标准为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家庭结构为二代人)按3人计算,其他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

3、补贴基本标准为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执行的市场指导价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为元)。

家庭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月实际发放租赁补贴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为元)=(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档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如何发放?

新申请家庭在申请时可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或租赁补贴保障,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合同(协议),由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自协议签订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合同(协议)合同期一般为3年。轮候对象已进行房源安置的,自当批安置对象发放钥匙之月的下个月停止发放补贴,原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合同(协议)自行作废。

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视同为已实物配租对象进行续约申请、审核和监管。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自确定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之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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