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军人转业的批复
转业军人是指部队官兵直接从部队转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称转业军人。只有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军人转业的相关批复,欢迎阅读!
最新关于军人转业批复
今年,北京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687人,同比增长98%。其中,计划分配1893人,自主择业3794人,师团职干部1626人。日前,北京市召开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对做好2016年以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进行部署。
安置纪律
完善问责制度,对安置工作进度缓慢、未完成安置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力、拒绝接收或变相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暂缓办理该区、部门和单位人员调动、考试录用、聘用及编制调整等审批事项。对在安置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以及构成犯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安置渠道
继续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接收安置潜力,带头落实接收安置任务。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政法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城管执法等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提高军转干部在市属国有企业安置比例,增加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实职岗位和中高收入岗位的比重。
突出安置重点,采取预留领导职数、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统筹平衡安置任务,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乡镇、街道和基层一线工作。坚持把军转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进一步规范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工作,完善各区对拟接收军转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12月底前完成军转安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