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技术与人文精神论文

2016-11-10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而人文学科是集中表现人文精神的知识教育体系,它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以下是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网络技术与人文精神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网络技术与人文精神全文如下:

技术(包括“网络技术”)导源于“求知意志(the will to know)”。人文精神导源于“意志”的自由。因此在技术的时代(即以技术进步为主导的时代),人容易沦为“求知意志”的奴隶;而在信仰的时代,人的自由意志被“无知”所蒙蔽。无视物质手段的进步,一味沉浸于精神自由的人,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所说,将永远停留在如梦般的,实现不了的“自由”里。所以意志朝着“自由”迈出的第一步,总是放弃一部分可能的自由,为了实现另一部分自由。这里既包含了经济学家所说的“自由选择”(选择“自由”与为自由而“选择”),也意味着萨特所说的“自由选择”(被注定了要自由地选择)。自由选择于是不得不带有某种功利性质,因为它所选择的恰恰是通过使“物质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来实现精神自由。对“手段”的追求可以使手段异化为对“目的”的压抑。我同意<硅谷时代>的宗旨---立足技术时代,倡导人文精神。

网络(net),尤其是“万维网(world wide web)”,它的核心的技术特征(“多对多”的对话渠道)使它具有这样两个语言学特征:(1)以超文本(hypertext)的形式将思维“外化”为平面网络体。这一“思维”体系里的语词,陈述,判断,随着体系本身的扩张而倾向于在体系内部自足地,从体系所包含的其它语词,陈述,判断那里获得注解。在这一过程中,简单元素的复杂连接可以突现出高度复杂的“现象”,正如同无数简单神经元的复杂连接突现出“思维”现象一样。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每一个人的大脑正在被网络技术并入万维网成为外化的“思维”过程的一部分,而这一思维网络的能力将极大地超过任何单一大脑的思维能力。只不过,简单元素的复杂连接必须要复杂和庞大到一定程度(“critical mass”)才可能突现出高级事物来;(2)以网络记忆体逐渐取代大脑记忆体从而将思维“平面化”。正如同普遍使用“文字”使人们逐渐忘记了对生活的直接体验一样,普遍使用“万维网”会使人们失去思维的“深度”。文字的使用(符号记事)与万维网的使用都倾向于降低大脑记忆体在人类理解过程中的作用。

我想稍微深入地讨论一下这个“思维平面化”问题。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的序言里面对德文的两个关键语词做过这样的区分:(1)Verstand,按照康德和后来叔本华(<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的解释就是“理解力”(英文通常译为“understanding”,不过阿娜.阿伦特坚持认为应当译做“intellect”,参见 Annah Arendt ),我以为译做“认知”更不易误导(但是“认知”的英文是“cognition”);(2)Vernunft,按照康德的解释是“理性”(英文的“reason”)。这两个语词之间的区分,在中国思想传统中显得不十分重要,故王国维(<释理>)曾以“理由”一词概二者而括之。在西方思想传统中,由于“科学叙事”对人文精神的压抑---这一压抑在康德所处的启蒙时代已经初露倪端,康德特地要用这两个语词把“知识”与“信仰”当做两个独立领域区分开来。人类理解力的功用在于认识世界,获取知识,和技术性地改造世界;人类理性的功用在于思考世界,为生活世界提供“意义”,和对技术的运用提供思想指导。康德并且出语惊人:“...从而我得到结论,我们应当推拒知识,以便为信仰留出空间”。后来胡塞尔,海德格尔,和马尔库塞等人呼吁“欧洲科学的危机”,“存在的被遗忘”,“人的单向度化”,可以视为是对康德此语的百年回应。

如果我们同意康德的看法:思想提供“意义”,理解提供“知识”。那么我们就不难接受这样的判断:在万维网上我们获得的是“知识”(尽管这些知识可以突现为高度复杂的知识),而我们自己的头脑为我们的现实生活提供“意义”。我们生活的意义之所以必须要从我们自己的头脑里得来,根本原因在于生活的意义必须经过亲身体验才可能被领悟。“意义”的意义在于它从来就不是一种可以置认知主体于度外的“知识”;“意义”的意义在于它是一种情感的投入,它是心灵的激动,它是如同强烈的爱(或者恨)那样的“幸福感”(或者“使命感”)。当我们思考生活的“意义”时,我们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大脑)在思考。所以任何思考都包含了对生活的感受,由此构成我所说的思维的“深度”。或者用我在另一篇文章里的提法,就是“知识过程与人生体悟”(<读书>1999年4月)。

万维网的这两个基本的“语言学”特征同时也就是它的“思想”特征,因为就如巴门尼德声称的:“思与说是一回事”。具有这样两个基本特征的网络技术在中国社会或任何一个具体社会里面意味着什么呢?我以为它意味着这样几件事情:(1)知识的民主,(2)交往的自由,(3)开放性的理解,(4)市场机会的扩展,(5)信仰危机。下面简要讨论这些可能性及与其相关的制度问题:

(1)知识的民主

我是在“权利平等”的意义上使用“民主”这个语词的。在分工条件下,也只有通过劳动分工这一制度安排,人们才可能获取并大量积累专业性的知识。但是专业知识的制度化与积累反过来把社会划分为“专业群体”,隔离了这些群体之间的交往和理解。这就是哈贝玛斯所担心的日渐取代了传统权威的“专家文化”。因为专家的知识权威并不提供生活的意义,一旦专家文化摧毁了传统的意义权威(上帝)之后,人的意义也将消失。(“上帝死后,人之若何?”)这一问题被称为“现代性危机”。就知识领域而言,现代性危机起源于专家对知识的切割与分离。互联网提供了这样一种技术可能性:在不破坏甚至有助于专业分工的前提下,以廉价手段为大众提供接近各种专业知识的机会。我把这一可能性定义为“知识的民主”。

在目前已经出现的免费网站里,我列举如下专业网站以说明知识的民主是怎样实现的:

(a)医药。以英语为媒介,大约有五个普及性医药知识网站是免费的(包括最近上市的“Dr.Kooper”),这些网站设有针对各类疾病的医药咨询专页和进一步获得付费医药的咨询。对多数患者来说,他们在医生的诊室里待几分钟所能够学到的知识通常无法解答他们对自身疾病的治疗方案或药品选择的无数疑问,而这些疑问通常可以从这些免费专页里得到令人满意的解答。另外,还有一个高度专业的医疗网站,以几百名最好的医生为咨询网,为上网的专业医生提供疑难问题咨询,按照所咨询的项目收取费用(从5美元到500美元)。据说,那些刚刚毕业的外科实习医生可以一边上网咨询,一边进行手术,该网站保证提供高速实时对话以帮助手术顺利实施。

(b)法律。至少已经有了三个面向非专业人士的法律网站(以英语为媒介),这些网站通过聊天室或电子邮件对话方式免费评估潜在的立案可能性。在聊天室里,当事人可以把自己经历的事情详细讲述给主持人听,然后由主持人评估事件在多大程度上可能胜诉,以及能够获得多少赔偿。这些重要的“首次咨询”在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是必须付费的。

(c)金融。中国境内已经有至少两个金融专业网站,而以英语为媒介的金融网站大约有二百个。除了专业金融网站以外,许多门户网站(例如“Yahoo!”,“Lycos”,“Excite”,“Microsoft Network”,“Netscape”)都设有免费金融与投资网页。专业网站的好处在于访问者在那里可以免费学习大量金融与投资知识(比较著名的,例如“smartmoney.com”,“day-trading international”,以及微软开设的“investor.com”)。许多网站的聊天室已经成为业余投资者学习金融知识的最佳场所,著名者如“Yahoo! Finance”,“Silicon Valley”,“CBS Finance”。而且,业余投资者还可以从这些网站获得免费提供的实时股市走势图和其它重要的行情。这些服务相当有效地缓解了专业投资机构与业余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d)各门科学与人文的专业知识。只要打开例如“雅虎”网站的首页,就不难看到这些原本分门别类声气不通的学科已经被互联网以“超级文本”方式连接为一体了(尽管从首页到各个专页仍需要一系列键击从而读者很容易沉沦于“专家文化”中而忘记返回主页)。

知识的民主不是从网络技术那里自动发生出来的,它需要制度变革来诱导。美国的互联网业务首先得到政治家如副总统高尔的全力支持,获得了长期免税的权利(目前尚在辩论中)。其次,美国的电话收费制度已经先期实行了变革(九十年代“电讯业打破垄断”的后果之一),不仅长话费用通过竞争(和使用互联网电话技术)而大大降低,而且市话成本也逐渐下降,计算机联网费用也随之下降,大多数消费者可以采用20美元左右月费方式上网(时间无限)。作为对比,欧洲的互联网业务至今难有长足进展,主要原因就是电话公司垄断市场,造成消费者不得不按联网时间支付昂贵的电话费(在德国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城区之间通话都可能按长话付费)。即便是目前风行欧洲的所谓“免费互联网”运动也不过是钻了电话业垄断的空子(靠把客户带给电话公司得到“回扣”维持免费网站)。

第三方面的制度条件是商业制度(支付手段,信用确认,商品割交与售后服务)在网上的健全与扩展,从而网上商业的利润可以得到保护。没有潜在利润的吸引,互联网公司是很难维持免费信息服务的。最后一方面的制度条件是社会对自由竞争提供的保护。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以“Linux”为代表的自由软件运动(free-source movement)的丰硕成果,这一运动正在发展成为对抗“微软”霸权的主要市场力量。每一个以“linux”代码编写的应用软件,如果受欢迎的话,都可以获取商业利润(例如刚刚上市的“Red Hat”公司股票价格在一个月内从25美元飙升至140美元),而所有这些软件的基础语言---“linux”则是免费提供的。这好象每一个人都可以靠应用数学方法赚钱而“数学符号”是免费提供的一样。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知识的民主代替不了政治民主。前者是后者的认识论前提,“公民有知的权利”;政治民主还需要“程序正义”作为其道德前提。

(2)交往的自由

与“民主”一样,“自由”也是一个,甚至是一个更广泛的外延性概念(而非“建构性概念”)。这里所说的,仅仅是“交往的自由”。即便是“交往(communication)”这样一个概念,用于此处也还是过于宽泛。对这个语词的更严格的界定,似乎应当是“交流”或“通讯”。总之,互联网提供了比以往的交流方式广阔得多的对话界面。以电子邮件为例,如西蒙(Herbert Simon,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心理学,和经济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曾经注意到的那样:电子邮件比电话更灵活,后者要求受话人必须在场,而前者则允许受话人在任何时候接收信息并决定是否回复。

电子邮件的这一性质导致了对客户问题的分层次答复方式,例如各个网站都要准备的“FAQ(经常被问到的问题)”解答,以及更深入一步的专业问题解答,其次是通过电话直接与工程师对话解决问题(这是“微软”目前采用的客户服务程序),最后,如“Dell”和“Cisco”那样,通过“常驻客户工程师(on-site staff)”解决客户的技术问题。在这样一个广泛和多层次的社会交往过程中,电子邮件提供的是较浅层次但非常广泛的交流面,它的灵活性在于,一旦建立了交流,对话双方随时可以进入更深层次的合作。电子邮件的这一特征刚好迎合了最近兴起的“mass customization(大规模地针对每一个客户的需要而提供服务)”企业战略的需要。最近上市的“KANA”股票,专营自动处理电子邮件的软件,股价在一个多星期内从25美元升至78美元。

互联网提供了实现更广泛的交往自由的技术手段,但是与“知识的民主”一样,从技术手段里面不会自动生长出现实的交往自由。交往的自由需要道德条件---参与交往的人们相互之间对基本权利的尊重。哈贝玛斯认为这样的道德规范往往可以通过交往过程自发形成,他称之为“交往伦理”(Jurgen Habermas,,MIT Press 1992)。而基于交往过程人们所获得的理性被哈贝玛斯称为“交往理性”,也就是我所说过的“对话的逻各斯”。事实上,我们不妨声称:有什么样的道德条件,就有什么样的社会交往。在极端情形下,互联网完全可以沦为独裁者操纵社会的手段。

(3)开放性的理解

如上所述,我是在康德的“Verstand”意义上使用“理解”这个语词的,因此这里说的“开放性的理解”其实就是开放性的认知方式。

最早论证人类认知方式里面所包含着的悟性因素的哲学家是叔本华(<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他以人眼的辨识过程为例子说明了所谓“格式塔(Gestalt)”认知方式的普遍意义。不仅眼睛,我们的每一种感官都需要借助我们已经建立了的世界诸种事物之间的理性联系(合理性)才能够辨认出所面对着的具体事物的属类。能够说出一项事物的“名”,已经意味着一种理解和由这种理解力所获得的对此一事物的“权力”。从“文字的权力”发展到今天“知识的权力”(knowledge is power)以及掩盖着普遍的“权力意志”的“求知的意志”,只是源于希腊的西方认知传统的逻辑结果罢了。

不论如何,在西方思想传统里,作为认知的“理解”包含了双重的意义:(1)知识的合理性,用康德的语言,就是“理性为自然立法”。而这一“理性”是指“纯粹理性”,或者“先验理性”。我们知道许多非西方思想传统里面的“知识”,例如中国传统的知识,不会要求这样一种合理性。这个论题涉及知识的“合法性(legitimacy)”,即知识的真确性的判断基础。在中国传统里面,这一合法性建立在历史叙事(经验)的权威性(正统性)基础上;(2)知识所意味着的权力,也就是培根说的:“知识就是力量”。以“力”为基本动机的认知过程总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对被认识事物的“控制”,“改造”,“奴役”。这和东方传统的“寓诸庸于不用”的倾向完全不同。这一西方意义上的“知识”总迟早要转化为它的反面---知识的危机。

万维网作为一种新兴的知识方式,我已经说过,其语言学特征是思维的“外延化”与“平面化”。这两个特征的前一个导致这里所论的理解的“开放性”。万维网所存储的知识,哪怕是极其细微的一项知识,也永远面对着未来被无数网民的具体经验所否证的可能。我们每一个特定的个人,在具有活动能力的生命过程中,所能够体验到的东西毕竟是极为有限的。因此,我们头脑的思维所获得的知识,固然比平面化的网上“思维”深刻得多,却由于亲身体验的有限性而倾向于成为“封闭的”知识,而基于封闭的知识所得到的对世界的理解(广义的“理解”),就倾向于成为封闭的理解。因此亚里士多德说“老年人平均而言比青年人和中年人更狭隘”(<修辞术>第二卷)。

与上面讨论过的其它技术特征一样,我们必须注意到,从万维网的技术和语言学特征里面不能自发地产生“开放性的理解”。因为这里所说的理解的“开放性”已经不再是对任何个人的理解力的描述,而是由社会交往过程实现的理解的开放性。这一理解是“未完成的”(即不断展开自身的)过程,它永远面对着知识过程的参与者们的新的体验和批判。这样的理解是真正意义上的波普所说的“批判理性(critical rationality)”,或者“演进理性(evolutionary rationality)”。理解的开放性是靠了交往的参与者的批判精神来维持的,在普遍缺乏批判精神的社会里,万维网永远实现不了开放性的理解。

我们看到,即便在发达经济社会里,人们也仍然相当普遍地缺乏批判精神。最近开始受到重视的一种“智能”检索器(由UC Berkeley 师生创建的Inktomi公司的产品),其原理是基于这样一件事实:百分之九十九的网上信息,如果追踪网页的资料来源的话,都是由最权威的百分之一的网页提供的。人们喜欢援引“权威人士”的观点,就象股民更关注权威机构对股票的评价一样。这是分工社会的“专家文化”的产物,是“信息不对称性”的经济学。万维网所要求的精神便是对“专家文化”的批判精神,开放性的理解要求人们倾听每一种声音,不论那是强者的声音,还是弱者的声音。

(4)市场机会的扩展

无疑,互联网提供了空前广阔的市场机会,即达成“交易”的机会。而交易机会(即双方均获得福利改善的可能性)是分工,专业化,和财富增长的前提。

互联网通过下列方式增加“交易”的机会:

(a)将科层组织水平化。市场,企业,家庭,政府,以及其它潜在的交易伙伴,为了节约组织运作的费用,常常保持一定程度的“科层”状态。而科层所节约的费用往往会被信息在科层传递过程中造成的扭曲所带来的损失(决策失误)所抵消。换句话说,使资源有效配置的信息天然地分散在无数消费者个体当中,而生产手段的有效运行则要求一定程度上的“集结”。互联网可以用极低的成本(例如企业内部网的“包转换”技术)把信息结构平面化。这样,决策层次可以同时与各个基层个体保持交往界面。经典的例子是Cisco总裁与公司主要客户之间的电子邮件往来,每天晚上通过这些电子邮件,总裁可以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的服务质量并在第二天上午的工作会议上制定解决方案。

(b)提供“从头到尾”解决方案(end-to-end solutions)。这类方案固然不来自互联网技术,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而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例如,Sapient的“系统集成”咨询服务可以在事前谈好的时间和预算之内把企业门户网站与企业生产和供销流程连为一体,Intel的扩展互联网(extranet)也已经把主要客户的内部生产流程集结为Intel销售流程的一部分,从而使客户企业内部的任何部门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订购所需要的物品(然后通过电子认定渠道获得该部门上级经理的许可),避免了官僚式的采购论证过程.而从这种“一体化”所节约的费用---表现为实现了的“潜在交易”的利润---则在客户与核心企业之间分享。

(c)直接提供“消费者对消费者”交易机会(c-to-c model)。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是“eBay”,在这里不仅有日常生活物品的交易,还出现了军火和人体内脏的交易(正在接受联邦调查局审查)。最近Amazon推出的“zShop”,为所有的人提供月租10美元的“店面”,而租客之一,OfficeMax,正是要借助于这个最大的网上书店的客流量出售自己的办公室用品。

(d)由于降低交易成本而带来的交易机会。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网上证券业务的发展,交易费用从每单平均250美元(美林证券1990年标价)降低至每单5美元(Etrade 1999年9月对每季度交易次数超过75次的客户的服务价格)。要知道,以每次250美元的交易费用,股票投资人很难获得“当日交易(day-trading)”的机会,因为只有极少的股票可以在一天时间内波动幅度超过百分之十(假设“活跃股票”的平均价格为100美元,每次交易100股,交易费用不超过潜在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当交易费用下降到10美元时,在同样的假设下,只要股票价格当天波动超过百分之零点八(而这样的股票比比皆是)就已经有利可图了。

当然,市场机会的扩展也需要相应的道德基础,尤其是对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在产权基础上,交易机会从可能性变为现实可能性,需要韦伯所说的“支撑系统”的支撑,即可靠的财会系统,审计系统,纠纷审理,法律与司法系统,契约监督和执行系统,可以预期的政策变动,可以预期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等。

(5)信仰危机

从根本上说,只要取消了“权威”,社会就发生信仰危机。西方启蒙带给西方社会的是由“除魅”而发生的“集体对上帝的谋杀(尼采)”;西方启蒙精神通过“全球资本主义扩张”带给非西方社会的是科学理性对传统权威的审判和随之而来的“现代化与传统价值的危机”;当全球进入万维网时代以后,平面化思维带给人类的将是“深度的丧失”和随之而来的理性本身的危机---对“理性”的信仰将被思维的“外化”所动摇。

到目前为止,科学理性的实质是哈贝玛斯说过的,以物理实验为典范的“过程理性(procedural reason)”。在理性化过程中,经验的每一个环节都被理性地审查过,设计过,改造过,以便与预期的功利效果相比较,从而获得进一步改善的方案,凡是没有理性根据的,与过程所规定的功利目的不相干或相冲突的东西都被视为“偏见”而放弃。这便是所谓“理性法庭”对宗教和审美的审判。

过程理性在分工社会里表现为各个环节上的“专家”意见以及这些专家意见之间的交换(参见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由此产生了上面说过的“专家文化”,和专家权威对宗教或传统的其它权威的取代。

但是在互联网提供的“公共空间”里,专家的意见与外行人的意见同样受到匿名质疑和公众自身实践的检验。这样,互联网的倾向就总是反对“权威”的,不论是传统权威还是理性权威。也因此,许多论者把网上的这一情形称为“失序”。

当社会陷入“权威”的危机时,唯一可以维系社会之为“社会”的,是被布坎南(和他的老师奈特)叫做“道德共识”的主体间性(James Buchanan,)。事实上,由于我们彼此的“生活世界”之间的重迭,任何两个人之间就任何一件事物所分享的任何一种观点,都可以逐渐扩展为主体间的理解,形成“共识(consensus)”。这种共识是佛格森(<文明社会史论>)所说的“人的社会性”的认识论基础。共识是对话的诸种可能结果当中的一种,对话并不总是意味着主体间的理解。所以“社会”的延续并不具有必然性,所以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是“how is a society possible(社会何以存在)?”

形成共识的基本条件只有两个:(1)主体间物质生活的互惠性(交易带来的好处),(2)主体间共享的基本伦理意识(尊重生命,基本自由,劳动与财产关系)。这两个条件也提供了缓解信仰危机的最低社会条件。在这一基础上,理性,正义,自由,以及诸如此类的观念,都可以通过“对话的逻各斯”在具体社会环境里得到明确的演进主义的界定(参见汪丁丁“启蒙死了,启蒙万岁!”《战略与管理》1999年2月,“中国九十年代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二十一世纪》1999年6月)。

作为“偶然发生的机巧”,技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并不意味着人文精神的消失。然而作为一个时代的“主导”的技术却可能而且已经带来了人文的危机。西方的命运,从逻各斯的“形而上学化”开始,从“永恒的活火”逻各斯蜕变为给万物“赋形”的理念(Idea)开始,从发生学的知识静态化为分类学的知识开始,经过海德格尔论述过的漫长的“存在史”而进入危机时期。令人担忧的是,陷入危机的西方理性恰恰是通过西方知识方式所产生的先进生产力在全球的扩张而展现其自身危机的,从而将全球带入了原发于西方传统的“现代性危机”之中。

在这一现代性危机中,非西方社会在西方文明冲击下所迸发出来的诸如“民族主义”,“原教旨主义”,“文化保守主义”之类的回应,都是传统信仰发生了危机而西方理性又难以融入本地知识的结果。在所有这些“本土”意识形态之下掩盖着的,或多或少地表现出来的,是这些社会的本土性的人文诉求。使情况变得格外复杂的,是这种人文诉求在本土社会与西方文明遭遇之前,通常受到该社会传统权威的压迫,因此当传统权威受到强势的外来文明的挑战时,本土的人文诉求便被纳入政治较量的格局之内了。尽管有如此的复杂性和无数意识形态的纠缠,真正的人文精神既不会被“主义之争”所遮蔽,也不会为“体用之辨”所误导。因为正如本文一开始就言明了的:人文精神导源于意志的自由。

“意志(will)”,这是一个西方语词。不过它所意味着的东西是人类共享的,那就是心灵试图超越肉身界限的那种永恒的冲动。关于“灵魂”的这种冲动,在古代印度思想中与“湿婆”之舞(the dance of Siva)有关,在古代波斯索罗雅斯德思想中与“阿刹(Urta)”火的行为有关,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则与“天人相感”有关。不同的是,“意志”在西方传统里表现为个体性的,莱布尼茨的“单子”的,而在非西方传统里则表现为互相关联的,“整体”的。从这一差异当中发生出来了西方传统的“自由”观念与非西方传统例如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念之间的差异。

简单地说,西方的“自由”观念的核心意思其实包含在希腊语词“auto”,或者英文的“autonomy”里面,直译为“自决”(或“自治”)。而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念则强调“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在我看来,中国传统的“自由”观念还包含另一方面的涵义,那就是王夫之所解释的“逍遥”:过而忘之,引而远之。故物论可齐,生主可养,形可忘而德充,世可入而害远,帝王可应而天下治。寓形于两间,游而已矣(<庄子解>)。

包含了这样两方面意义的“自由”,其外延大大超越了“个体意志的自决”,已经可以引申为“个体自由”与“一切个体的同等自由”(即西方意义上的“正义”)这两个观念的综合,并且还可以进一步引申为通过人际关系的互动而达到的自由,通过社会交往而实现的心灵自由。仅以此文呈献于技术时代的人文诉求者们,作为超越意识形态和政治话语的局限性的人文叙事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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