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05-27

宣传-宣传是一种专门为了服务特定议题(议事日程的讯息表现手法。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年宣传月活动总结,供大家阅读和参考,希望能够解决大家内心的疑问,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2017年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一

按照区综治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综治委〔2008〕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宣传月的相关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单位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文件精神和区综治委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周家成同志及时召集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将文件精神、活动安排进行了传达和部署,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务必使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以平安创建为重点,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都”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平安新都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宣传重点,注重落实。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结合宣传重点,狠抓了机关内部、工商所干部职工的自身的学教工作,通过学习、讨论,观看综治知识碟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等活动,工商所还结合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工作,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防范水平。

三、精心组织,积极搞好宣传日集中宣传。

按照区综治委的统一安排, 3月19日,由分管副局长周家成带队,单位组织了由办公室、法制科、商广科、消保科等科室4名人员参加的集中宣传小组,人员全部按要求着装,于上午9:00时前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在黄桷树广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单位摆放综治宣传展板五个,汽球标语一幅,散发《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责任规定》等宣传资料521册(份),接受群众咨询138人(次),使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工商部门职能职责的了解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活精神,紧紧围绕晋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以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综治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构建“平安校园、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平安稳定的育人环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取得实效,我园成立了“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xx

副组长:张xx

成 员:各班教师

三、切实开展活动

根据宣传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宝宝幼儿园20xx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了以下相关活动:

(一)组织全园教职工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工作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在全园开展了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三)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了LED24小时滚动悬挂宣传标语,营造了宣传氛围。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日各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向全园家长宣传综治知识,通过校迅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有关交通、消防、禁毒、反邪教等内容的综治活动。

(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在全园教职工及广大家长的密切配合与支持下,此次宣传月活动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宣传任务,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与自觉性进一步得到了强化。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综治活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2017年宣传月活动总结篇三

根据泸教局函(20xx)30号转发市综治办、市法建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及江阳区南城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泸江南综治委[2011]2号文件精神和统一布署,我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党总支书记刘晓锋为首的三月综治、法制普法领导小组,刘晓锋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杨庆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切实贯彻执行泸教局函(2011)30号和泸江南综治委[2011]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在全体师生、教职员工中开展了见义勇为挂图教育展,主题班会教育,以综治、法制为主题的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活动,以书法绘画、漫画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十分理想的效果。特别是学校在开展活动期间,聘请了法律讲师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学生以征文比赛的形式,例举了综治、法制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收到了预期效果。

3月10日,根据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于白塔广场设立宣传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知识,印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通过与过路群众互问互答的形式,活动取得了群众好评,并在NO.11期泸州广播电视报B04版得到报道。

三月是法制宣传月,今年又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我校领导十分重视这一宣传契机,根据“重法治、保民生、创平安、促和谐”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我校的硬件平台,利用班会时间,通过校园电视台,连续两周播放法律教育专题,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结合中学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综治、法制普法依法教育,效果非常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在抓好学生教育的同时还将借助三月普法月的宣传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宽发展教育渠道,加强对师生教职员工和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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