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

2017-06-05

为推动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将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制主题系列活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一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社会文明。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法治建设,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阜新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2015年11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以及有关民商、刑事、行政、社会、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活动形式

1、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司法部网站、阜新市司法局网站)。

2、在12月4日举办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送法律、送金融等“五下乡”活动。

4、指导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在《xx日报》刊发宣传我市法治建设成果和活动动态,阜新广播电视台播报活动主题、宣传标语、法治专题片等。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5、组织优秀宣传员进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巡回宣讲。各县区普法办要认真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宣讲团、法治宣传志愿者进行宪法学习宣讲活动。

6、全市政法系统、各重要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仪式”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12·4”当天,开展晨读宪法、利用升旗仪式“向宪法宣誓”等活动。

7、在政府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加油站等窗口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在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8、12月4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宣传活动。在机关门前和主要对外服务窗口、辖区主要广场、社区、街镇等悬挂宪法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阵地以及借助移动、电信、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短信、微信形式,开展宪法宣传,让“12·4”国家宪法日深入人心。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涉法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满足群众的法律需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宣传标语要简洁明了,表达准确。可把“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作为宣传标语。

5、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在做好活动社会宣传报道的同时,要将活动方案、进展情况、活动总结及时报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南宁建设,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理解领会全会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一年来新颁布、新修订的,与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宣传我市地方性法规。注重抓好《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划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积极投身法治南宁建设的具体实践。

五、宣传标语

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利用横幅、电子屏、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六、活动形式

(一)举办“12·4”广场宣传活动

1.12月4日当天,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航洋国际广场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活动通知另行下发),通过举办板报展览、法律咨询、法制书画表演、法律知识竞答等形式,集中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

2.各县(区)、开发区在12月4日前后组织相应的广场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举办“法治南宁讲堂”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以“法治南宁讲堂”为平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宪法,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市依法治市办将把宪法有关知识作为今年年度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

由市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志愿者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通过主题班团会、播放法制教育片、现身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编印普法资料、悬挂标语、板报巡展、宣传专栏展示、法治讲堂、法治集市、法治文艺表演、撰写宪法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可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五)开展“全屏宣传宪法活动”

1.“12·4”期间,市委宣传部协调相关部门在市区主干道电子屏以及部分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的士LED显示屏集中播放法制宣传标语。

2.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南宁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

3.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利用本辖区、本单位的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电梯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六)组织观看特别节目

12月4日当天CCTV1黄金时段,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开展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人员踊跃观看。

(七)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第十二届“法治动漫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征集、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类微信公众号综合传播力指数监测评估发布等活动。

(八)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1.“12·4”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12·4”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2.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扩大“12·4”系列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定好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个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和群众法治需求,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及青少年的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宣传活动,同时,综合运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提升“12·4”系列活动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12·4”期间的活动宣传稿件、图像资料请及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换箱84﹟),材料电子版也一并发送至邮箱。

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三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要重点宣传教育类的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活动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学习宪法。

(二)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升国旗仪式、征文、专栏、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校园网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注重实效。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防止形式主义。

(三)认真总结。各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要将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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