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中小企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及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如何决定着该国或经济体的综合国际竞争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分析其制约因素,可以归结为外部环境因素及中小企业自身因素,对制约因素的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先决途径。
环境因素
1.政府因素
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历史原因。大型企业能够容易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得到资金,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却相应被提高了许多,中小企业要取得贷款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机构因素
(1)银行金融机构的运作机制约束中小企业融资。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各国政府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机带来更深层次的危害,都采取了谨慎性原则。这一宏观调控,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首先受到伤害。金融机构内部清理整顿,使得银行收缩信贷规模,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惜贷"。(2)缺乏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小企业的规模歧视依然存在,大银行从节约成本费用角度出发,不愿向中小企业投放资金。虽然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成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行,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最终还是制约着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
3.信用担保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少,并且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营担保机构受到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受到较大制约。
4.直接融资因素
企业的直接外源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的股权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债券融资。从股权融资来说,上市的门槛太高,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急需的资金。虽然创业板的推出,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的特点将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但创业板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不足,或许能相对缓解融资问题。从债券融资来说,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债券发行额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要通过债券融资几乎没有可能。
5.法律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一直缺乏比较有效的法律保护,尽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少数法律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规范,但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上市等融资方面的保护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经济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中国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的标志之一,也是中国实现经济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存在着局限性,中小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自身因素
中小企业自身因素
1.中小企业素质较低,信用状况较差
中国中小企业的素质普遍不高,有相当一部分是城乡企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缺乏竞争力,市场风险高,这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向其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大多为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管理水平落后,经营风险大,信用观念差,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机构不能把握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加了放贷风险。
2.中小企业缺乏担保物
无论是什么企业要求贷款或者担保,都需要有担保物来提供保证。中小企业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并且价值低廉的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其规模也就制约了这些抵押品的价值。
3.中小企业人才匮乏
中国大部分中小企业为私营企业,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不高,缺乏现代的管理理念和领导力,而企业的发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现出一定的远见卓识,具有先进的融资理念,为企业规划出合理的融资方式,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来筹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中小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业新鲜血液注入少,先进理念和技术难以运用于企业,制约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的融资解决措施
一、政府要加强扶持力度
1.政府要认清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性,采取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政府层面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提供支持,可以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向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补贴,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援助,来帮助企业解决中小企业初创、技改和出口资金的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
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种扰乱市场环境的行为严厉惩治,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3.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制约融资的关键,通过对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的建立,可以由政府、中介等机构来出具公正的信用评价,解决中小企业信用难鉴定的问题。
二、完善融资体系
1.完善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
根据中小企业信贷需求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风险高的特点,制定特定的信贷机制。银监会在2006年7月颁布了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提到了银行要建设六项机制。对于此,银行要积极响应银监会的政策,完善各项机制,为中小企业信贷提供良好环境。同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机制,尽可能地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2.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放宽贷款期限。除了各大商业银行自行设立贷款的信贷部门,还应该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中小融资机构,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并尽量消除地区差异,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3.大胆尝试股权和债券融资
为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应该尽快完善证券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可能。创业板的推出是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一个大胆尝试,各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会,积极准备,争取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多资金来加快企业发展,提高技术创新。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具有风险小的优点,这对于实力较弱的小企业来说,是其融资的有利方式。可转换债券更是一种集股票和债券优点于一身的融资工具,国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鼓励和支持其发展。
4.规范民间资本融资
在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民间借款成为一种解决资金缺口的补充机制,尤其是沿海等东部地区民间资金相对富裕、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低,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在一定程度也取代了银行的功能。但是,民间借贷体系的不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使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和透明化,同时,有组织地将现有社会中的大量民间闲置资金加以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达到双赢的效果。
5.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
中国一直以来靠国内资金支持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国外的风险投资发展有一定的基础,应该鼓励境外风险投资公司落户中国,为他们创造宽松、健康的运营环境,从而为中国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还可从政府部门通过投资机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一定的规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保证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难的有效方式,因此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信用制度的落实,建立信用担保基金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公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跨地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同时,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规范信用担保程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
三、完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条文过于原则性,所以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金融机构法》等法规体系,以便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
四、提高企业素质
1.改善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有效途径。中国的大多中小企业是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存在着弊端,需要帮助中小企业培养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现代企业的运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2.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做假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业通过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使投资人相信投资能够得到回报,从而获得企业所需的资本;建立企业自身信用制度,获得社会的认同和信任。
3.树立诚信的观念,杜绝商业欺诈行为
按期还贷,做到无不良信贷记录。只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增加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和信赖,才能增加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
4.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市场认知度
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企业管理思想相对落后。中小企业需要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市场认知度,确立市场的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品牌不仅能给企业带来财富,还能使企业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度,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时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
四方筹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事实上,早在新版巴塞尔协议出台前,融资难就一直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顽疾。
2011年12月8日召开的APEC中小企业峰会上,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指出,实体经济需要有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和顶天立地的大中型企业,从经济发展的后劲来讲,实体经济要提高竞争力,还要靠科技型的小微企业,这对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更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至关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他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重构和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金融体系,大量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扩大资金供给,有更多的社区银行和小银行来满足小微企业需求。同时,还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投资等多层次的股权融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三板对相关企业融资大有裨益。另外,还要注意架构多层次的担保体系。
很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都是因为缺乏可靠的担保,渣打银行东北亚兼中国中小企业理财部总裁顾韵婵表示,"在这方面,国外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很多国家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政府担保政策,在2008年经济危机就看到很多政府出来给企业提供担保。现在中国有很多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能有一个全国性的担保机制,将对中小企业融资起到很大的帮助。"
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还是银行,但银行的角色却不仅只有贷款单位,招商银行董事、行长马蔚华表示,"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创新性、科技成长型的企业有很强的生命力,但有时可能不具备银行贷款的条件,但银行可以把这些科技成长型小企业推荐给PE,他们选择以后,再给它信贷的贷款,政府再贴息,银行再帮助它IPO,这样银行就变成了帮助企业进行多种融资的中介。"
政府部门也意识到了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缺乏一个全国性的担保机制,一位商务部官员表示,"要将直接补贴的资金放到担保资金上来,很多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也是因为没有保障,如果国家能为更多的企业作担保,会给企业很大帮助。现在也有给中小企业做担保的拨款,但是太少了,想把这些直接补贴的资金用到商贸企业担保上来,用这个杠杆撬动更多的资金。这个资金是多少还在协调,但是这样的思路已经确定下来。"
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特点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
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可以分为政策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