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
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转让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为促进科技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技术秘密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技术秘密:指甲方所掌握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2)合同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转让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3)考核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许可的技术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略)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4)技术资料:指附件二(略)中所列甲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甲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5)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6)改进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技术做出的改进。
(7)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8)入门费:指合同签约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笔技术使用费。
(9)提成费: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净销售额为提成基数按照规定提成比例计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
第二条 内容、范围和要求
1.本合同转让的只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让技术,乙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 (范围)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_____(范围)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乙方承担义务不向 出售合同产品,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乙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甲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进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第三条 技术使用费
乙方受让甲方技术应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入门费 万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合同产品的每笔合同净销售额的 %作为使用费。
(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年后的第 个年度算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合同产品的每笔合同净销售额的 %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 方式支付。
2.入门费 万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1)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将入门费的 %即 万元支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略)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 日内,将入门费的 %即 万元支付给甲方。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略)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_____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 %即 万元。
3.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1)在提成费结算日后 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2)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 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需要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时,可按如下程序查账: (由双方约定查账的程序)。
(3)乙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 日之内,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建立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第一条第一款第七项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会计帐目的查阅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乙方。
2.乙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资料后 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甲方。
甲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 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乙方。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再次免费补寄给乙方。
3.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件号和箱号。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 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4.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与划分办法由双
方另行签定书面协议。
第六条 考核与验收
1.为验证甲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略)。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甲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2.甲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不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4.乙方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费,则逾期每日按应交使用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不补交使用费或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补交使用费和违约金,并按入门费的 倍赔偿甲方。
2.如果乙方发生泄密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 万元。
3.如果乙方超出约定范围使用转让技术或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转让技术,甲方有权根据超出使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 万元。
4.如果乙方出具虚假帐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所欠(应交未交)的使用费,并要求乙方按所欠使用费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案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 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3.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 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2.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进行商谈。
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债务。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乙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合同个别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变更成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范文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费用
3.1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