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伤人怎么处罚

2017-04-08

酒驾已经成为中国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那么你知道在我国酒后驾车撞伤人是怎么处罚的吗?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酒后驾车撞伤人的处罚标准吧!

酒后驾车撞伤人的处罚标准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并有逃逸行为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撞人至重伤后逃逸,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酒后驾车,撞人至重伤,医治后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如果有律师介入,在量刑及取证方面,能有很大的弹性空间。

酒驾撞车是否会判刑

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醉驾是一种行为,“醉驾”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罪名。有醉驾行为可能构成三种犯罪:

1、危险驾驶,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只要在道路上行驶时属于醉酒,就构成此罪,无论是否发生了交通事故,都构成此罪。此罪可判处拘役和罚金。此罪的刑罚是很轻的。

2、交通肇事罪酒。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最高法院的意见和司法权威的发布(最高法院公布的两起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孙伟铭案、黎景全案都是醉酒发生事故后在逃逸才构成此罪),酒后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若没有逃逸行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没有将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置于不顾,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但若酒后行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仍高速行驶驾车逃逸,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其逃逸行为已经危害了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将行人、其他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的安全置于不顾,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罪很重。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1.记分

酒后驾驶,无论持哪种驾驶证,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一次记12分。

2.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驾驶证时,不得申请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注: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3.实习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降级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降级换证。

5.不准申请驾驶证类型

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不得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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