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声圆舞曲赏析

2017-05-13

《春之声圆舞曲》是奥地利著名音乐家小约翰·施特劳斯所作的钢琴曲,当时作者已年近六旬,但此曲依然充满活力,处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钢琴曲《春之声圆舞曲》赏析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春之声圆舞曲》的乐曲赏析

该曲没有序奏,而是在四小节充沛的引子之后,贯穿全曲的第一主题(降B大调)随之出现,复杂而具有装饰音色彩的旋律给听众一种春意盎然的感觉;

紧接着第二主题(F大调)进入,旋律趋于平和,但色彩依然生动;

经过重复第一主题之后,优美的第三主题在竖琴的琶音伴奏之下缓缓进入,给人以春水荡漾般的舒畅感;

第四主题运用大音程的跳动,显示出无穷无尽的活力;

第五和第六主题略带一丝阴暗的色彩,仿佛是在描写春日里偶尔飘来的阴云;

第七主题节奏自由,阴郁的气氛一扫而空,旋律又呈示出春天生机盎然的感觉;乐曲的结尾也较为简单,只是重复一遍第一主题之后,利用第一主题的旋律加以变奏,干净利落地结束全曲。

《春之声圆舞曲》的乐曲特点

此曲与作者其它的圆舞曲迥然不同:它并不是典型的维也纳圆舞曲,也不是作为舞蹈伴奏音乐而创作,它本身就是舞台上表演的音乐节目,具有纯粹的音乐表演性质。节奏自由、充满变化,旋律生动而连贯,具有较强的欣赏性,很少用于伴舞,原谱中也没有注明各个段落,另外此曲还带有回旋曲的特征。它有一个多次再现、贯穿全曲的回旋曲主题A。主题在简短热情的引子之后呈现出来,华丽敏捷的旋律如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洋溢着青春活力。其它几个圆舞曲娓娓动听、充满生机。全曲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性,雅俗共赏、经久不衰。曲中生动地描绘了大地回春、冰雪消融、一派生机的景象,宛如一幅色彩浓重的油画,永远保留住了大自然的春色。是一首好听的曲子。

《春之声圆舞曲》的作者简介

约翰·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他自幼酷爱音乐,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叙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

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

1844年10月,年仅十九岁的约翰·施特劳斯率领自己的乐队在维也纳一流的饭店进行首演,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一场圆舞曲的“父子之战”就此展开。老约翰动用自己的关系阻止各娱乐场所聘请儿子的乐队演出,但聪明的约翰开始逐步培养有别于父亲的观众,他把目光转向年轻人和民族主义者,创作了《维也纳的年轻人》、《塞尔维亚进行曲》、《拨弦波尔卡》等早期音乐作品。1873年奥地利维也纳世博会上,小约翰·施特劳斯演奏了风靡全球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作品第314号)。

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施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施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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