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2016-12-05

你听说过刑事诉讼证据吗?刑事诉讼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

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5、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6、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比如医学鉴定、指纹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等。鉴定结论是应用专门知识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具有科学性和较强的证明力,往往成为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

7、勘验笔录。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

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当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只有经过人民法院认真、细致地调查和分析,查证属实后,以上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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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明

(一)证明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刑事诉讼证明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论证诉讼主张的活动。

2、如何理解:

(1)诉讼证明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2)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阐明诉讼中的争议事实;

(3)诉讼证明只在审判阶段发生;

(4) 诉讼证明受证明责任所影响或支配;

(5) 诉讼证明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规范和调整。

(二)证明对象

1、概念:指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

2、我国的刑事证明对象

(1)实体法律事实:

A、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B、作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

(2) 程序法事实

(三) 证明责任

1、概念:证明主体为了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裁判的确认,所承担的提供和运用证据支持自己诉讼主张以避免对于己方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在我国,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收集证据、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2、举证责任的两种情况:控诉主体和辩护主体在审判阶段负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义务;诉讼当事人承担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义务。

(1) 公诉案件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承担——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

(2) 自诉案件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承担——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3) 特殊情况下的被告人负有的举证责任

(四) 证明标准

1、证明标准的概念: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上的要求。

2、证明标准的主要意义

(1) 是衡量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否切实履行举证责任的判断标准;

(2) 恰当设定只能革命标准有利于保证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五)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1、 外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或“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2、 我国规律规定的证明标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前者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都必须查清,后者是对证据质和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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